依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方法》(农垦校发〔2021〕98 号)(附件1),我校硕士生导师遴选实行备案制,由硕士学位受权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范畴)所在学院组织。现就展开2021年度硕士生导师遴选备案工作的详细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契合遴选条件的申请人向拟申请学科(学位点)提出申请,填写《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硕士生导师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学科(学位点)担任人签署意见。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核实申请人的申报资料,同时审核申请人的研讨方向、学术程度能否契合学科建立和专业学位开展需求。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参与投票表决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需到达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含)以上,且到会委员同意票达三分之二(含)以上方可经过。
3.院内公示。表决经过的人员名单需在学院公示 5 个工作日。
请各学院务必严厉依照《管理方法》中的遴选条件和程序组织本学院的硕士生导师遴选。
二、资料报送
各学院于2021年12月15日17:00前将审核经过的人员《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2份、《申请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汇总表》(附件4)和《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各一份,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主楼西侧825室),电子版同时发送rhwysg@163.com。
联络人:杨树果 联络电话:6819853
附件1:《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讨生导师管理方法》
附件2: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讨生指导教员申请表
附件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位受权点一览表
附件4:申请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汇总表
附件5: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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