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黑大公告第2021-3号】关于做好开学阶段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3月1日
老师和学生: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关于严实精准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学校开学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2021年3月3日-17日为观察期,校园实行准封闭式管理。现将观察期内校园疫情控制要求通知如下。
1.加强校门管控。
(1)对于已接受学校组织的核酸检测且结果为阴性的教职工,将校园通行码标记为绿色代码,扫描代码进行测温后进入校园。未参加学校核酸检测的教师和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2)非学校工作人员原则上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校园。居住在家庭区域的退休人员及其家属,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3)学生原则上不离校。如果因医疗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离校,必须通过今天的校园APP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掌握学生返校后的行程轨迹和健康状况。
2.在师生的校园活动中,应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网格管理。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大型集会活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以及楼梯、电梯等受限空间不得佩戴口罩或摘下口罩。体育馆和游泳池暂时关闭。公共服务设施和培训场所不向公众开放。
3.加强师生日常杀戮和自我保护。加强公共区域的统一消毒,未经统一消毒不得发放快件和实验设备,未经溯源和后续调查不得加工食用冷链食品。师生要继续保持和养成良好的习惯,自觉戴口罩,勤洗手,经常消毒,不聚集。
4.做好生活保障。校园区洗浴、美发、超市等服务场所要在做好防疫的基础上开放。中央红超市3月5日至17日每晚19:00至20336030对师生开放。
5.观察期结束后,将另行通知学校疫情控制政策。
黑龙江大学COVID-19一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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