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 2021 年招收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考生报考资格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 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 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 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 面推荐。
二、招生类別及学科专业
(一)港澳台研究生按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二)招生学科专业及考试科目: 1. 学术型研究生: 学科: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 考试科目: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的具体科目参照天津音乐学院官网公布的《天津音乐学院 2021 年硕 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各研究方向初、复试科目》 进行。) 2. 专业型研究生: 领域:音乐、舞蹈、戏剧。 考试科目: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的具体科目参照天津音乐学院官网公布的《天津音乐学院 2021 年硕 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各研究方向初、复试科目》 进行。)
三、学费及奖学金政策 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和待遇与内地(祖国大陆) 研究生相同。学院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 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7〕139 号)及《财政部 教 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 140 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四、报名及考试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1 年 1 月 1 日-1 月 15 日,全天 24 小时接 受网上报名。
(二)报名网站为“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 网”(https://www.gatzs.com.cn)。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 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四)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 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 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 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网上确认时间:2021年1月23日。 考生网上确认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网上确认时报名材料提交电 子版,考试时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 1. 身份证件副本及网上报名编号; 2. 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 3. 学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需提交应届在 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 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认证); 4. 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 5. 教授推荐函; 6. 体格检查报告; (六)所有考试地点均为天津音乐学院。
(七)考生应当在2021年3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 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 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八)考试时间: 初试、复试时间拟定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至 4 月 15 日之间,具体 时间学院将根据境内外疫情防控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确定,请随时关 注天津音乐学院官网通知。
五、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是否录取,2021 年 6 月下旬发录取通知书。
六、入学 新生一般于 2021 年 9 月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录取通知书” 中注明。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 学校请假。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中国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与八纬路交口 邮递区号:300171 电话:(8622)24160613 联系人: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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