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浙江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教育类研究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是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内容之一,在毕业年级进行,每学期组织一次,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2023届应届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包括: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3)。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通过者无需报名。
二、测试科目及内容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采用笔试+面试的形式,本次为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面试将在2023年上半年春季学期另行组织。
因疫情无法返校参加考试的学生将在2023年上半年春季学期另行组织。
三、报名和考试时间安排
1.2022年11月22日9:00至25日12:00,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请在规定的时段内登录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点击“研究生综合教育服务平台”,进入培养管理/考试报名/教育类研究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2.12月8-9日,考生登录“研究生综合教育服务平台”,下载准考证。
3.12月11日下午,在25幢教学楼统一组织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具体时间及考场教室见准考证。
申请高中、中职、初中教师资格的测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合并成《教育知识与综合素质》,考试时间为1.5小时。
四、考试资格审核
1.申请的任教学段、学科和测试科目,具体见附件1、2、3。如不相符,取消考试资格。
2.所学专业没有明确教学学科和教学专业的教育类研究生,根据自己申请的任教学科,必须修满该学科领域8—10学分的专业课程。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必须已参加对应学段、对应学科的教育实习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教育实习实践课程考核合格。否则不能参加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3.本次考试的对象为2023届应届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不接受非应届毕业生报名。
考试资格审查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
五、成绩查询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查询时间为12月中下旬,可通过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综合教育服务平台”查询。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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