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了表彰我校德智体美劳方面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研究生,根据《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办法》,在2023届毕业生中开展“温州大学研究生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3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必须每学年均获一等或二等奖学金(包含新生奖学金);
2、必须获得过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如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
3、同等条件下,在政治上、学术上、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三、评选安排
1、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内部评选,3月6日12点前将《温州大学研究生谷超豪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温州大学研究生谷超豪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按照汇总表顺序进行整理),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研工部,电子版发送至ygpj@wzu.edu.cn。每学院限推1人,逾期视为该学院无参评研究生;
2、研究生工作部组织联评,产生2名推荐人人选,并公示;
3、学校发文、表彰。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86598063 南校行政楼718办公室
党委研工部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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