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及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2号)的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我校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用途
专家库将主要用于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以及高等学校评估等工作。
二、推荐条件
各学院上报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是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及行业导师)。
三、报送内容
1. 上报新增硕博专家;
2. 根据2021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
3. 针对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管理。
具体报送内容请参照《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请参考《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 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3)。
四、特别说明
1. 专家信息中的手机号及邮箱不得与他人重复,为避免末尾为000及首位为0不显示的情况出现,表中涉及的数字应为文本格式;
2. 原有专家的《信息表》由学位办联系各学院进行发送;
3. 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 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3)的要求进行信息规范填报,否则系统将不能识别;
4. 专家数据有增减的,须在《专家信息汇总表》中最后一列进行标黄注释,学校将统一在系统中进行增加/删除;
5. 专家库将用于全国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等工作,对我校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推进学科建设水平意义重大,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此项工作,仔细核对各项信息,确保报送内容与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相关材料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五、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学院于2023年3月7日之前将《专家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研究生院邮箱420292485@qq.com,纸质版(双面打印后领导签章一式一份)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肖守德 沈蕾
联系电话:0993-2057980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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