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全体研究生: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选课工作即将开始,所有硕、博士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选课,请各学院做好选课及培养计划制定组织工作。
一、选课起止时间
本学期末正选起止时间为:12月28日14:00—1月5日12:00,下学期期初补退选起止时间为:3月4日8:00—3月8日24:00(开课第一周)。国际商学院专业学位、政府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的选课时间由学院通知。
2023秋季学期通过选拔的推免生可提前选修研究生层次课程。选课时间为下学期3月4日8:00—3月8日24:00(开课第一周),选课用户名、密码及注意事项将另行通知。
注意:除个别公选课及多班次课程外,绝大多数研究生课程无课容量限制,不需要抢课,建议同学们错峰选课。如在选课过程中因教室容量问题导致某门课无法选修,可联系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申请扩容。
二、选课流程
1.查询开课情况
下学期课表已基本排定,研究生可自行登录系统查询下学期各学院开课情况,包括:上课时间、地点、上课周次、任课教师、课余量、选课限制等信息。具体路径为:“选课系统”—>“开课查询”(可按开课院系、课程类别筛选查询)。其中“任课教师”一栏显示授课教师名称,“无教师”表示授课教师待定。
部分课程因师资等原因不予开设或推迟,具体可点击“公共信息查询”—> “查询开课情况”,选择相应学期和开课院系后查看,其中“状态”一栏显示开课情况,具体原因可与学院确认。
2.查询课程详细信息
在“开课查询”中点击相应课程名称,可查看参考书目、教学方式、课程简介等详细信息。
3.调整培养计划
选课前请务必提前添加或调整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调整开放时间为:12月27日8:00—1月5日24:00。请在本次将培养计划中课程添加完整,保证个人培养计划显示“合格”。
2022级及以前研究生中,个人培养计划显示“不合格”、或因个人培养计划与已修课程不对应,造成毕业资格审核 “不通过”的,务必在本次调整个人培养计划,以免影响正常毕业。2024届预毕业生尚未修满课程学分的,务必选择前8周或前11周结课课程。
4.选课方法
选课路径为:“选课系统”—> “学生选课”。“培养计划中未选课程”项下显示应选但尚未选修的课程,点击右侧绿色加号,相应课程名称将自动添加至“已选课程”中。如该项下有不想修或想修却未列出的课程,则需先调整之前制定的个人培养计划,再进行选课。
注意:①无论必修课还是选修课,均应在系统中进行选课操作;重修课程按选课步骤进行,系统将自动识别;②部分课程分班次开设,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及备注要求选择班次;③本学期开设的学位公共课“高级英语(Ⅱ)”包括高级商务英语(Ⅱ)、金融英语、法律英语(Ⅱ)、商务学术写作、高级商务听说(英)、金融英语听记说、高级英语口语、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英语(II)、国际发展专业英语(Ⅱ),学生可根据时间自行选择。
三、跨院、公共选修课和新增课程
如选择跨院课程和公共选修课,可按“查询开课情况”步骤,浏览各学院开课列表查询。另外,本学期研究生开设临时新增课程17门。具体见下表: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开课院系 | 课程类别 |
L0101509 | 中国国际投资与跨国公司发展史 |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 专业选修课 |
L0102608 | 量化宏观实证分析 |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 专业选修课 |
L0103514 | 实证资产定价 |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 专业选修课 |
L0140601 | 财税前沿与应用计量经济学 |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 专业选修课 |
L0203564 | 数字经济分析 | 金融学院 | 专业选修课 |
L0308708 | 创业企业和风险投资的价值创造与实现 | 国际商学院 | 专业选修课 |
L0311702 | 数字化销售 | 国际商学院 | 专业选修课 |
L0414579 | 海上保险理论与前沿问题 | 法学院 | 专业选修课 |
L0414580 | 德国刑法学文献选读 | 法学院 | 专业选修课 |
L0414581 | 人工智能与著作权问题研究 | 法学院 | 专业选修课 |
L0414609 | 行政诉讼专题研究 | 法学院 | 专业选修课 |
L0515507 | 人工智能伦理与数据治理 | 信息学院 | 公共选修课 |
L0931501 | 公共文化前沿 | 政府管理学院 | 专业选修课 |
L1002502 | 数字经济与贸易 | 国际经济研究院 | 专业选修课 |
L1002603 | 实证分析方法和Stata应用 | 国际经济研究院 | 专业选修课 |
L1207522 | 财务会计 | 保险学院 | 专业选修课 |
L1641510 | 中国文学思想史 |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 专业选修课 |
四、注意事项
1.导师审核培养计划。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选课。研究生院已将与各学院确认后的导师数据录入系统,请在“学籍信息”栏目下予以核对。如有错漏,请与学院联系修改。
请各位研究生导师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及实际培养需求对研究生培养计划进行审核。研究生应根据导师审核意见,在对个人培养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后再选课。导师审核时间12月27日—1月5日。具体审核流程见附件。
2.2023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已经开始,未评教无法进行选课操作,评教具体要求见《关于进行2023-2024-1学期研究生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联系电话:64496045。
3.建议各学院研究生教务员于1月5日上午登录系统,在“选课管理”项下“维护选课名单”中查询选课结果。如选课人数不足的,可组织学生改选。选课截止后,选课人数不符合要求的课程,默认予以停开,并自动从课表中删除,请同学们注意查看,并于下学期初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改选。
4.个别课程上课时间和授课教师最终可能会有变动,以下学期初公布的课表为准。
选课问题联系电话:64496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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