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业大学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申请及授予流程(2025年6月授予学位)
基本程序 |
时 间 | 研 究 生 | 管 理 部 门 | |||
申请资格与办法 | 下 载 表 格 | 负责人 | 工 作 职 责 | 下 载 表 格 | ||
学位申请人 条件要求 |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2.达到基本学习年限(不含休学时间,经学校批准提前毕业的除外)且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 学籍时间) ;3.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业要求;4.达到学校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学位授予标准和培养方案等对学术水平的要求;5.学位论文在 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并经导师审查通过、作出学术评价。 | |||||
提交学位论文 初稿 |
3月17日前 完成 | 1. 自然科学学科研究生需详细记录学位论文 课题研究的原始数据,签名后交导师存档管 理,该原始数据是研究生评优重要依据,未 提交存档的,不受理其奖学金、毕业及答辩 申请,研究原始记录宜用带有学校或学院标 志的统一记录本。 2.论文应符合学位标准和培养方案要求。 |
《青岛农业大学 研究生学位论文 格式规范》 |
研究生秘书 指导教师 |
1.研究生将原始数据签名后交导师存档,导师要 做好所指导研究生原始数据的保密管理。 2.指导教师签《导师承诺书》(学院存档),按 学位论文标准及培养方案要求审核提交的学位论 文,审查涵盖学术水平与形式两方面。 |
《青岛农业大学 研究生学位论文 导师承诺书》 |
学位申请资格 审核及预盲评 |
3月24日前 完成 |
提交学位论文及学位申请材料 |
无 |
学位评定分 委员会
研究生秘书 | 1.按照学位申请条件对学位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 2.组织学位论文预盲评。制定预盲评方案并提前 公布,预盲评结束后3日内将本学院盲评方案及 结果(须提交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 盖学院公章的PDF电子版)报研究生处备案。 3.根据以上审核及预盲评结果决定是否同意受理 申请,并将结果及时通知学位申请人及其导师。 |
《青岛农业大学 博士/硕士学位论 文评阅书》 |
学位论文 文字复制比检 测 |
具体时间由 本院研究生 秘书安排 |
1.通过学位申请资格和预盲评。 2.提交给研究生秘书上传的检测论文文件为 word版,命名必须按"作者姓名-学号-论文 题目"格式命名。 3.提交的论文要略去原创性声明、致谢部 分及参考文献,以免出现复制比异常现象。 |
无 |
学位评定分 委员会
研究生秘书 | 1.此系统长期开放,可随时使用。 2.对于出现引文不规范问题的论文,研究生秘书 应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导师,进行修改。 3.若学位论文结论和讨论部分文字复制比超过 10%,全篇文字复制比和其他单一部分文字复 制比超过30%, 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判断 和鉴定论文是否存在抄袭行为。若认定论文存 在抄袭行为,视为不合格,则不允许进行论文 预答辩和送审。 4.学院将学位论文复制比情况以报告形式提交研 究生处学位办存档(须提交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主席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PDF电子版)。如出 现上述第3条情况的需将鉴定结果和处理方案同 时报备。 |
无 |
基本程序 |
时 间 | 研 究 生 | 管 理 部 门 | |||
申请资格与办法 | 下 载 表 格 | 负责人 | 工 作 职 责 | 下 载 表 格 | ||
修改学位论文 |
3月31日前 完成 |
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通过的学位申请人 根据检测结果修改学位论文 |
《青岛农业大学 研究生硕士学位 论文修改记录》 |
指导教师 |
再次对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指导修改。 |
无 |
学位论文 预答辩 |
由学院自行 安排 |
1.符合学校学位论文复制比要求且通过预答 辩资格审查的研究生,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 内提交预答辩申请;未通过预答辩资格审查 的,需在系统内提交延期毕业及延期答辩申 请(导出纸质版一式3份,本人和学院分管 领导签字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2.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未通过 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依学业年限及水平情 况确定是否同意其延期毕业和延期学位申请 , 报研究生处审核。经审核同意的,可按学 校要求再次申请;不同意的,符合结业要求 准予结业,否则作退学处理。 |
需在研究生管理 系统内提交预答 辩相关信息 |
学位评定分 委员会
研究生秘书
指导教师 | 1.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对毕业生进行 预答辩资格审查,未通过审查或预答辩未通过的 , 及时通知毕业生及其指导教师。 2.学位论文预答辩(即“毕业论文答辩 ”),组 织形式及时间由学院定,应在学位论文评阅前完 成,预答辩信息表需在预答辩前3日内在学院网 站、学院公告牌等显著位置公布。 3.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要求原则上硕士每人不少 于40分钟。学位论文预答辩成绩70分及以上为通 过。 4.预答辩结束后,预答辩委员会填写相关评语表 并反馈给学位申请人,通过者依专家意见修改论 文,经导师同意、学科组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学 院学位论文评阅资格审查小组。 |
1《青岛农业大学 研究生硕士学位 论文预答辩信息 表》 2《青岛农业大学 研究生硕士学位 论文预答辩成绩 单》 3《青岛农业大学 研究生硕士学位 论文预答辩评语 表》 |
学位论文评阅 资格复核 |
4月18日前 完成 |
1.根据预答辩评阅表修改学位论文,定稿后 提交送审版学位论文。 2.未通过学位论文评阅资格复核的需在研究 生管理系统内提交延期答辩申请。 |
无 |
学院学位论 文评阅资格 审查 小组 |
学院学位论文评阅资格审查小组由学院学位评定 委员会委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组成,人数一般为2- 3人,负责按学校要求对本学院所有申请人的学 位论文评阅资格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不得进 行学位论文评阅。 |
无 |
基本程序 |
时 间 | 研 究 生 | 管 理 部 门 | |||
申请资格与办法 | 下 载 表 格 | 负责人 | 工 作 职 责 | 下 载 表 格 | ||
学位论文 评阅 |
4月25日前 完成系统 上传 |
1.不能按时提交送审论文或学位论文评审未 通过的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提交延期答辩 申请,批准延期答辩的可参加当年秋季学期 和下一年春季学期申请答辩(分别是当年9月 上旬或来年3月中旬前提交)。 2. 申请延期答辩时间超出学习年限的不予 受理。 3.被评阅的学位论文不得出现学校、导师、 者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 封面按学位办要求填写。 4.学位论文评阅通过者应在导师指导下,根 据学位论文评阅人的修改意见认真修改,填 写《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记录 》,详细记录评阅人的修改意见及论文修改 情况。 |
无 |
研究生秘书
指导教师 | 1.送审论文应已通过学院学位论文评阅资格审查 小组审核。 2.学位论文由学院统一提交至教育部学位中心学 位论文评审平台送审(学位论文进入匿名评阅阶 段不得修改,需二次送审的直接在平台增评)。 秘书应根据送审平台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3.学位论文评阅实行校外专家双盲评阅制度(简 称盲评)。学位论文评阅评分采用百分制,总体 评价分为四档:优秀(≥90分)、 良好(80~89分) 、合 格(70~79分)、不合格(<70分)。硕士学 位论文评阅人一般为2人。所有评阅人总体评价 都为合格以上者,为学位论文评阅通过2人及以 上评阅人总体评价都为不合格者,为学位论文评 阅未通过;若只有1人评价为不合格,则重新聘 请1名专家复评,复评总体评价仍为不合格的, 学位论文评阅为未通过。 4.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由学院公布。 |
无 |
答辩资格审查 及答辩准备 |
5月23日前 完成 |
1.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提交发表论文、科研 成果等信息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无相关证 明材料的不予采信)。 2.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未 通过答辩资格审查且符合延期答辩条件的需 在系统内提交延期答辩申请。 3.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 加学位论文答辩。 |
按要求在研究 生管理系统内 提交相关材料 |
学位评定分 委员会 研究生秘书 | 1.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学院须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资格审查,答辩资格审查包括预答辩、学位论文 评阅、科研成果达标审核等。学院应在组织答辩 前公开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通过者名单(秘书 应同时在系统内完成审核工作)。 2.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或7人组成,硕士答 辩委员由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或副高级及以上专 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组成人 员需经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所属学 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硕士答辩委员会成员至少 有1名以上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须由校外 专家担任。实行回避制度,参加答辩研究生的导 师、直系亲属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3.学位论文答辩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应 主持召开预备会议,公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商讨答辩有关事宜。学院应至少在学位论文答辩 前五天,将学位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成员。 4.正式答辩前3天秘书需向研究生处提交答辩信 息表,并在相关网站公布答辩海报。 |
1《 青岛农业大 学硕士学位论文 答辩资格审查表 》 2《青岛农业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答 辩信息表》 3《 青岛农业大 学硕士学位论文 答辩表决票》 4《研究生答辩海 报模板》 |
基本程序 |
时 间 | 研 究 生 | 管 理 部 门 | |||
申请资格与办法 | 下 载 表 格 | 负责人 | 工 作 职 责 | 下 载 表 格 | ||
正式答辩 |
6月3日前 完成 |
1.准备好学位论文汇报PPT。 2.学位论文答辩以公开方式举行。一般由答 辩人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并对根据评 阅意见作出的修改进行说明,硕士汇报时间 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答辩委员会成员及来 宾提问,学位论文答辩人针对提问作出说明 答辩采用应急性答辩,即每一个提问者的问 题提完后,答辩人应随即回答。 (或按学位 评定分委员会公布的答辩流程和要求完成答 辩 。) |
延期答辩申请需 在研究生管理系 统内申请 |
答辩委员会
研究生秘书 |
1.学位论文答辩由答辩委员会组织实施。学位论 文答辩要发扬学术民主,以公开方式举行。研究 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原则上硕士不少于40分钟/ 人。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要有详细的答辩记录。 2.学位论文答辩成绩按照百分制计入。学位论文 答辩成绩为答辩委员会成员给出成绩的平均值。 成绩低于70分的,为答辩未通过。 3.答辩委员会应严格坚持学术标准,坚持实事求 是的科学态度。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给出答 辩成绩和答辩评语,并就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 无记名投票。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建议授 予学位的,为答辩通过。 4.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原则上按照《青岛农业大学 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相关规定执行,在确 保学位论文质量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学位评定分 委员会可自行确定。需提前公布。 5.答辩委员会秘书将答辩记录、答辩委员会决议 (包括论文评语、评分和表决结果)等如实记录 在《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 中,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连同其他有关材 料一并移交相应学院。 6.答辩结束3天内将答辩成绩单报研究生处备案 。 |
1《青岛农业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答 辩成绩单》 2《青岛农业大学 硕士研究生学位( 毕业)论文答辩情 况表》 (包含《硕 士研究生(学位) 论文答辩决议书 》 《硕士学位审 批表》) |
基本程序 |
时 间 | 研 究 生 | 管 理 部 门 | |||
申请资格与办法 | 下 载 表 格 | 负责人 | 工 作 职 责 | 下 载 表 格 | ||
学位评定 分委员会审定 学位 |
6月9日前 完成 |
1.需提交延缓答辩申请的包括:学位论文答 辩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 者;答辩通过后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抽检未 通过者;答辩委员会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 议不授予学位者。 2.延缓答辩的期限为6个月至学校规定的最 长学习年限。学位申请人对学位论文修改后 可在学校下一次学位申请受理时再次申请答 辩,经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学位论文答 辩。达到学校最长学习年限规定仍未通过者 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3.延期答辩者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提交申 请。 4.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审定人员提交 纸质版学位论文图书馆2本,学院1本、学位 档案、人事档案各1本。同时将学位论文电 子版报图书馆数字资源部。 |
无 |
学位评定分 委员会 研究生秘书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对经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 通过且建议授予学位的学位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 德、培养环节修读、课程学习成绩和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等情况进行全面审议,对是否建议授予 学位做出表决,根据会议表决结果,确定建议授 予学位人员名单,并提交学位办。 |
1《青岛农业大学 学位评定分委员 会同意授予学位 人员名单》 2《青岛农业大学 硕士研究生学位 授予信息表》 |
基本程序 |
时 间 | 研 究 生 | 管 理 部 门 | |||
申请资格与办法 | 下 载 表 格 | 负责人 | 工 作 职 责 | 下 载 表 格 | ||
学位论文文字 复制比抽检及 学位论文最终 版提交 |
答辩后3日 内完成 | 1.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完成最终修改。 2.提交学位论文pdf最终版和摘要txt最终版 3.命名方式: 学位论文格式: 单位代码_硕士学位证书编号_LW.pdf 学位论文命名示例: 0435_1043532024123456_LW.pdf 论文摘要格式: 单位代码_硕士学位证书编号_ZY.txt 论文摘要命名示例: 0435_1043532024123456_ZY.txt 注意:论文电子版只能是pdf格式文档。论 文摘要只能是txt格式文档。 4.如为涉密或延迟公开论文需在系统内提交 申请,不符合要求的请勿申请。 5.涉密学位论文提交涉密论文申请表及相关 涉密证据材料(科研项目有密级定密等)一 式3份,延迟公开论文提交延迟公开申请表 及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处、图书馆及学院 各1份。 6.独创声明和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必须由研究 生本人及导师签字。 7.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被抽检的研究生须按 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
按要求在研究 生管理系统内 提交学位论文、 论文摘要和其他 相关材料 |
研究生处
研究生秘书 |
1.学位办统一组织各学院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 议授予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进行文字复制比抽检 。抽检达不到文字复制比要求的,视为其文字复 制比抽检不合格,学位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需申请延期答辩。 2.秘书汇总学位论文信息,填写《青岛农业大 学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汇总表》 (采用省 教育厅要求的命名方式)。注意学位论文原文命 名必须与汇总表命名相匹配。按专业学位和学术 学位分类提交。 3.学院审定涉密论文或延迟公开论文类别。 4符合2016年学位27号文有关涉密研究生与涉密 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要求的硕士学位论文填写涉密 论文汇总表。 5.不符合2016年学位27号文有关涉密研究生与涉 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要求的硕士学位论文不得按 涉密学位论文处理。 6.秘书需在系统内审核涉密或延迟公开申请,并 向研究生处提交汇总表。 |
1《青岛农业大学 研究生涉密硕士 学位论文汇总表 》
2《青岛农业大学 研究生延迟公开 硕士学位论文汇 总表》 |
基本程序 |
时 间 | 研 究 生 | 管 理 部 门 | |||
申请资格与办法 | 下 载 表 格 | 负责人 | 工 作 职 责 | 下 载 表 格 | ||
提交学位信息 及档案整理 |
通过学位评 定分委员会 学位审定及 学位论文文 字复制比抽 |
1.在系统内提交学位信息,务必保证信息 填写完成且准确无误,学位办将通过系统 提取信息报教育部学位中心。延期答辩或 未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审定的不允 许提交。 |
按要求在研究 生管理系统内 提交相关材料 |
研究生秘书 |
1.系统内审核毕业生学位信息。 2.整理、核对毕业生相关学位档案材料。 |
无 |
检后 | 2.根据学院安排整理个人学位档案和人事 档案。 | |||||
学位评定 委员会会议 |
6月15日 左右 |
自行安排 |
无 |
学位评定 委员会
研究生处
研究生秘书 | 1.研究生处负责筹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进 行审议,就是否授予学位作出决议,由学校行文 公布授予学位人员名单。未通过授予学位者应当 申请延缓答辩。 3.接到授予学位通知后,研究生秘书填写《青岛 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 ,将《决议》 《学位申请书》和《青岛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 位(毕业)论文答辩情况表》等毕业生学位档案材 料到校办盖章(校长印和水印)。 |
《青岛农业大学 学位评定委员会 决议》 |
注:1.所有表格均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填报完成后导出。2.研究生秘书用表均需加盖学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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