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202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
(初步测试)性能审核通知
各位考生:
202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初步考试)评分工作已经完成。 经过整理和汇总数据后,计划在2021年2月26日之后公布初步考试结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精神,如果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申请 复习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同一科目的候选人只能提交一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重新检查验收时间:从结果公布之日起至3月3日12:00
2.审查程序
1.不符考试成绩的考生,必须填写《包头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考)成绩复习申请表》(见“表格下载”),并提交“报名表”。 分数审核”。 申请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和考试入场券的扫描件应发送到研究生院的公共部门(yjsc@bttc.edu.cn)。
2.不符合国家统一考试或联合考试成绩的考生,经统一录取后,我校将报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处理。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在考核后的指定时间内答复考生,考生可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考核结果。
3.如果不同意自选科目的成绩并有充分理由的考生,在集中录取后,我校招生团队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成绩进行复习。 审查结果将及时报告给自治区教育招生和考试中心,并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考生本身。 候选人必须准确填写其联系电话并保持联系状态。
3.审查范围
审查范围包括遗漏的测试问题,累积的分数和注册错误。 其他情况不包括在审查范围内。 同一主题的候选人只能提交一份评论申请。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应试者的答卷根据国家机密事务进行管理,不允许应试者阅读答卷。
四,其他
考生提交审查申请后,将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专人进行审查。 不论审阅结果是比原始发表的结果增加还是减少,均应以审阅后的结果为准。
5.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苏老师0472-6193087
邮箱yjsc@bttc.edu.cn
包头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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