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育学院:
依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发动部《关于印发学生赞助资金管理方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和《重庆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管理方法》(重科院〔2019〕116号)文件精神,经研讨,决议展开我校2021年研究生国度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评审对象
我校2019级和2020级在读研究生。
(二)评审名额
我校2021年研究生国度奖学金共18个名额,奖励规范为每生2万元。各研究生培育学院依据2019、2020级在校研究生人数,依照50:1左右的比例向学校引荐1-3名候选人参与评选。
二、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依照《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国度奖学金评审施行细则(修订)》(重科院〔2018〕11号)(见附件1)文件执行,评选结果准绳上依照德智体美劳综合计分高者中选。
三、评审机构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度奖学金评审指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校指导任组长,培育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担任人和研究生导师代表等为成员,担任统筹全校评审工作。研究生国度奖学金评审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详细担任组织施行全校研究生国度奖学金评审、管理等日常工作。
(二)各培育方向所在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培育方向所在学院主要院指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担任培育方向研究生国度奖学金申请组织、评审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由研究生自己填写《研究生国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并附上相关支撑资料。导师依据研究生的德智体美劳状况提出引荐意见,2021年09月15日前由研究生将申请表交至培育方向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二)学院引荐。各培育方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相关委员依据研究生的德智体美劳状况停止综合考评,择优引荐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并在本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021年09月27日前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三)学校审核。2021年10月11日前学校研究生国度奖学金评审指导小组对各范畴评审公示后的引荐研究生名单停止评审,并将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重庆市教委。
(四)复议。对研究生国度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培育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述,评审委员会应及时复议并予以回答。如学生对培育学院做出的回答仍存在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国度奖学金评审指导小组提请申述。学校研究生国度奖学金评审指导小组将组织复议并回复。
五、资料报送
2021年09月27日前各学院将《研究生国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研究生国度奖学金引荐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报送研究生工作部,电子版发送至苑仁慧办公系统邮箱(2016911@cq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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