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育单位:
为顺应我校博士生教育开展的需求,增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员队伍的建立和管理,经学校研讨决议,于近期启动我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员遴选工作,遴选条件见《成都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员遴选方法》(附件一),(科研成果量化条件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2021年8月31日)遴选工作将于9月完成,详细布置如下:
1、个人申报
8月31日—9月6日,申请者向所在培育单位提出申请,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成都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员申报表》(附件二)、《申报研究生指导教员师德师风评议表》(附件三)、《申报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员科研课题、科研获奖、科研经费、出版专著注销表》(附件四)、《申报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员发表论文注销表》(附件五)《申报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员成果获奖(非科研成果获奖)注销表》(附件六)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科研成果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师德师风评议
9月7日,申请人所在党支部、党总支对申请人师德师风停止评议。在《申报研究生指导教员师德师风评议表》填写评议结果,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师德师风评议实行“一票否决”制。即评议结果为“不合格”者不能申报研究生指导教员。
3、资历审核
9月8日,各培育单位严厉依照遴选条件,将师德师风评议结果为“合格”、已审核科研成果原件、契合申报条件的申报者的《申报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员科研课题、科研获奖、科研经费、出版专著注销表》(含纸质版、电子文档)、科研成果资料复印件报送至科研处,《申报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员发表论文注销表》(含纸质版、电子版)、论文复印件报送至图书馆,《申报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员成果获奖(非科研成果获奖)注销表》(附件六)(含纸质版、电子文档)、教学成果资料复印件报送至科研处。
9月9日—10日,科研处、图书馆、教务处审核,盖章,将审核结果反应给培育单位。
4、培育单位引荐
9月13日—14日,各培育单位依据审核结果,向研究生院引荐契合条件者,将契合条件的申报者的学位证书复印件、《成都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员申报表》、《申报研究生指导教员师德师风评议表》、《申报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员科研课题、科研获奖、科研经费、出版专著注销表》、《申报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员发表论文注销表》、《2021年申请博士研究生导师契合条件人员状况一览表》(附件五)、《申报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员成果获奖(非科研成果获奖)注销表》(附件六)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
5、聘任及公示
研究生院复核后,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遴选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任。
6、岗前培训
9月,研究生院组织新聘任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停止岗前培训。
7、申请人必需脚踏实地地填报有关资料,凡故弄玄虚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历。
8、各培育单位须按学校的统一布置做好引荐和审核工作,并在规则的时间将有关资料报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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