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育单位:
为增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员队伍的建立,满足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员数量和质量的需求,经学校研讨决议,2021年我校拟遴选一批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员,本次遴选导师类别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员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员。
一、遴选条件:
详见成体院学位[2021]4号《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员遴选方法》(附件八)。(科研成果量化条件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2021年8月31日)
二、遴选程序:
2021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员的遴选工作于9月完成。
1、个人申报
8月31日—9月6日,申请者向所在培育单位提出申请,申报专业限1个,并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员申报表》(附件一)、《申报研究生指导教员师德师风评议表》(附件二)、《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员科研项目、科研获奖、科研经费、出版专著注销表》(附件三)、《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员发表论文注销表》(附件四)、《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员成果获奖(非科研成果获奖)注销表》(附件五)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科研成果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师德师风评议
9月7日,申请人所在党支部、党总支对申请人师德师风停止评议(校外导师由工作单位所在党支部、党总支停止师德师风评议)。在《申报研究生指导教员师德师风评议表》(附件二)填写评议结果,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师德师风评议实行“一票否决”制。即评议结果为“不合格”者不能申报研究生指导教员。
3.资历审核
9月8日,各培育单位严厉依照遴选条件,将师德师风评议结果为“合格”、已审核科研成果原件、契合申报条件的申报者的《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员科研项目、科研获奖、科研经费、出版专著注销表》(附件三)(含纸质版、电子文档)、科研成果资料复印件报送至科研处,《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员发表论文注销表》(附件四)(含纸质版、电子版)、论文复印件报送至图书馆《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员成果获奖(非科研成果获奖)注销表》(附件五)(含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
9月9日—10日,科研处、图书馆、教务处审核,盖章,将审核结果反应给培育单位。
4、培育单位引荐
9月13日—14日,各培育单位依据审核结果,向研究生院引荐契合条件者,将契合条件的申报者的学位证书复印件、《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员申报表》(附件一)、《申报研究生指导教员师德师风评议表》(附件二)、《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员科研项目、科研获奖、科研经费、出版专著注销表》(附件三)、《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员发表论文注销表》(附件四)、《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员成果获奖(非科研成果获奖)注销表》(附件五)、《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员契合条件人员状况一览表》(附件六)、《校外人员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员名单》(附件七)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
5、聘任及公示
研究生院复核后,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遴选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任。
6、岗前培训
研究生院组织新聘任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停止岗前培训。
7、申请人必需脚踏实地地填报有关资料,凡故弄玄虚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历。
8、各培育单位须按学校的统一布置做好引荐和审核工作,并在规则的时间将有关资料报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受理。
9、外聘导师申报参照《成都体育学院外聘硕士生导师遴选与管理施行方法》执行,申报资料由各培育单位审核后,报研究生院。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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