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研究生培育单位:
为实在做好2021年第三批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及评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施行方法》和学校有关规则,请各研究生培育单位做好组织及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本次申请对象为2019--2021年期间已毕业研究生及已经过辩论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二、申请及评定程序
(一)契合请求的申请对象可于11月12日前将申请资料交送至所属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停止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申请资料包括:
1、《研究生科研成果注销表》及相关证明资料:发表论文已见刊需附登载论文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和论文全文的复印件;发表论文已接纳未见刊需附正式接纳函、论文版面费发票的复印件以及论文清样;科研成果为专利、科研获奖需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同时须提供相应的原件供学院比对审核复印件。
2、《学位申请书》复印件1份:(2019年毕业研究生和辩论经过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需到研究生院学位管文科领取《学位申请书》原件及《毕业审定表》原件交至所属学院;2020和2021年毕业研究生和辩论经过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需到所属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领取《学位申请书》原件停止复印);
3、学位论文1份:按《贵州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根本请求和写作标准(试行)》中的请求撰写,简装即可;
4、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需提供住院医师标准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者成果合格证明);
5、填写《2021年第三批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文献检索状况一览表》(附件1),并将电子版报送至所属学院。
(二)各学院担任搜集整理申请人的学位申请资料。学院审核《研究生科研成果注销表》及支撑资料并汇总《2021年第三批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文献检索状况一览表》(附件1)后,在分委员会召开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电子版至研究生院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邮箱:184210951@qq.com),研究生院将拜托校图书馆对研究生发表文章收录状况停止检索,并将结果反应给各学院,供分委员会参考。各学院需将图书馆检索的“论文发表状况”统计并填写入《2021年第三批授位研究生状况一览表》(附件2)中。
(三)学院初审和整理好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料后,请于11月26日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2021年第三批研究生学位申请停止评定,评定结果于11月30日前报研究生院学位管文科。需报送资料包括:
①《2021年第三批授位研究生状况一览表》纸质档一份(需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54037918@qq.com );
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2021年第三批研究生学位评定工作报告》(简述学位评定整体状况、结果、不倡议授位的原由、分委员会倡议和意见等,需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③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记载复印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四)研究生院汇总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评定结果,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停止评定。
三、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务必依照《贵州医科大学博、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校学发〔2018〕12号)和《贵州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暂行规则(修订)》(校学发〔2018〕1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2.如有疑问,请咨询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联络人:黄 兰 联络电话:0851-86908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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