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育学院、研究生导师及拟申请秋季辩论的研究生:
为实在做好2021年秋季研究生学位论文辩论及学位申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施行方法》和学校有关规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 拟于2021年秋季参与学位论文辩论的统招博士、硕士研究生;
2. 拟于2021年秋季参与学位论文辩论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申硕人员”)。
二、时间布置表
辩论及学位申请环节 | 时间 | 担任部门 | |
① 辩论资历初审 | 9月22日至9月24日 | ① 研究生所属学院:担任统招研究生; ②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担任同等学力申硕人员 | |
② 学位论文类似性检测 | 9月24日至9月28日 | 研究生院培育管理科 | |
③ 预辩论 | 9月24日至10月14日 | 研究生所属学院、教研室 | |
④ 双盲匿名评审 | 9月26日至10月14日 | 研究生院培育管理科 | |
⑤ 辩论资历终审 | 10月26日至10月29日 | 研究生所属学院、教研室 | |
⑥ 辩论 | 11月1日至11月10日 | 研究生所属学院、教研室 | |
⑦ 学位申请 | 辩论完毕之日起至11月12日 | 研究生所属学院 | |
⑧ 学位评定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定 | 11月22日至11月26日 | 研究生所属学院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 | 12月中旬 |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
* 请严厉依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位论文辩论及学位申请工作布置相关留意事项
2021届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硕人员须按以下步骤逐项完成学位论文辩论及学位申请工作。各步骤详细请求及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9中对应层次及学位类别《学位论文辩论及学位申请流程详解》(以下简称《流程详解》)。
(一)辩论资历初审(9月22日至9月24日)
各培育学院对本单位统招博士、硕士研究生辩论资历停止初审。
研究生院学位管文科对同等学力申硕人员辩论资历停止初审。初审合格后,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应到所属学院或教研室完成《流程详解》中后续流程。
各培育学院填写《2021年秋季辩论初审资历合格名单》(附件10),在9月24日前将附件10纸质版(学院担任人签字,盖学院公章)扫描件(.pdf)和电子版(.excel)发送至邮箱303376960@qq.com。
提示:请尚未录入成果的教研室、任课教员尽快录入成果。因系统毛病不能登录的,请联络研究生院培育科,以免耽搁辩论资历初审工作。
(二)学位论文类似性检测(9月24日至9月28日)
博、硕士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硕人员)须严厉依照《贵州医科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模板》(附件11)撰写学位论文,并于9月24日前上传学位论文至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查重申请,研究生院每学期为申请学位论文辩论的拟毕业生提供两次免费的学位论文类似性检测效劳,两次检测复制比均大于30%(含30%)者延期毕业。
(三)预辩论(9月24日至10月14日)
预辩论由各培育学院担任组织,各教研室详细施行。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含同专业同等学力申硕人员)预辩论须有相关根底学科专家参与。预辩论完毕后,各学院汇总预辩论最终结果,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预辩论结果汇总表》(附件12-1),将附件12-1纸质版(学院担任人签字,盖学院公章)扫描件(.pdf)和电子版(.excel)发送至邮箱303376960@qq.com,报研究生院培育科备案。
疫情防控期间,省外低风险地域学生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在抵筑后24-48小时再停止1次核酸检测,才可进入学校参与预辩论;中高风险地域学生一概采取线上预辩论。线上预辩论相关请求和流程详见《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学位论文线上预辩论请求及流程》(附件12-2)。
(四)学位论文双盲匿名评审(9月26日至10月14日)
预辩论经过后,申请辩论者须依照专家意见修正论文,然后参与学位论文盲评,盲评程序、盲评论文提交格式和请求参见《流程详解》。盲评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需于10月14日前发送至邮箱:870383821@qq.com。盲评经过前方可停止辩论。
(五)辩论资历终审(10月26日至10月29日)
学位论文盲评经过后,研究生须将《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意见书》《研究生学位论文辩论申请表》《辩论海报稿》(A4纸打印样稿)报研究生培育学院检查、备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完成临床理论考核,终审合格者可领取辩论相关材料(材料清单详见《流程详解》)。
各培育学院填写《2021年秋季辩论资历终审合格名单》(附件13),在9月24日前将附件13纸质版(学院担任人签字,盖学院公章)扫描件(.pdf)和电子版(.excel)发送至邮箱303376960@qq.com。
(六)辩论(11月1日至11月10日)
辩论前,研究生应辅佐辩论秘书备好相关材料(材料清单详见《流程详解》)。辩论完毕后,由秘书将辩论委员会决议填入相关表格中,辩论委员会主席检查签字。
疫情防控期间,省外低风险地域学生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在抵筑后24-48小时再停止1次核酸检测,才可进入学校参与辩论;中高风险地域学生一概采取线上辩论。线上辩论相关请求和流程详见《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学位论文线上辩论请求及流程》(附件14-1)。
辩论完毕后,各学院请及时填写《研究生辩论结果汇总表》(附件14-2),将附件14-2纸质版(学院担任人签字,盖学院公章)扫描件(.pdf)和电子版(.excel)发送至邮箱303376960@qq.com,报研究生院培育科备案。
(七)学位申请(辩论完毕之日起至11月12日)
研究生经过辩论后,应依照辩论委员会意见和倡议进一步完善学位论文,并请导师审核确保学位论文无误。依照《流程详解》中“学位论文辩论及学位申请资料清单”准备全套申请资料,认真填写表格并完成全套表格中自己、导师、教研室、学院及辩论委员会的签字和盖章。
研究生须于11月12日前向所属学院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员会”)提交“学位论文辩论及学位申请资料”停止学位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学位评定
(1) 学位评定准备工作(11月12日---11月22日)
各学院可打包下载《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相关材料》(附件15),依照如下流程,做好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停止学位审核的相关工作。
① 各学院应依照《学位申请资料审核留意事项(学院审核用)》(附件15-1)、《2021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辩论及学位申请资料分类清单(档案分类)》(附件15-2)对研究生提交的“学位论文辩论及学位申请资料”停止整理、审核和分类,提早做好会议准备。
② 学位申请人需填写《2021年第三批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文献检索状况一览表》(附件15-3),报送至所属学院。由学院统计汇总全部学位申请人发表文章状况后,以学院为单位,在分委员会召开前1周将附件15-3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邮箱:184210951@qq.com)。由研究生院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联络校图书馆统一检索文章收录状况,并反应给各学院。学院在分委员会召开前需将“科研成果”统计填写至《2021年第三批授位研究生状况一览表》(附件15-4),供分委员会参考。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申请资料(11月22日-11月26日)
各学院应于11月26日前组织召开分委员会。各分委员会依照《贵州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校学发〔2018〕12号,附件15-5)和《贵州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暂行规则(修订)》(校学发〔2018〕11号,附件15-6)对研究生学位申请停止审核评议,并投票表决(样表见附件15-7)。请各学院于11月30日前将分委员会评议结果报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需报送资料包括:①《2021年毕业授位研究生状况一览表》(附件15-4)纸质版一份(学院担任人签字,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54037918@qq.com);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记载复印件(需加盖学院公章);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2021年第三批研究生学位评定工作报告》(简述学位评定整体状况、结果、不倡议授位的原因、分委员会倡议和意见等,需加盖学院公章、分委员会主席签字)。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停止学位评定(12月中旬)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汇总整理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结果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停止审议和投票表决,表决经过前方可授予学位。
请各研究生培育学院、学位受权点、研究生导师、拟于2021年秋季辩论的统招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硕人员认真做好上述有关工作的布置,以保证学位论文辩论及学位申请等相关工作顺利完成。
★ 附件1-9“学位论文辩论及学位申请资料”均按研究生层次(博士、硕士、同等学力人员)及学位类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停止分类。其中包含对应层次及学位类别的“学位论文辩论及学位申请流程详解” 和详解中触及的各类表格,请依照研究生层次及学位类别选择对应的附件打包下载。
联络人及联络电话:
研究生院培育管理科:刘娟、马欣茹 0851-86908198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黄兰 0851-86908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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