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结合培育单位、珠海校区、二级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硕士生导师、2021届硕士研究生:
依据《遵义医科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计划》,为做好2021年秋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及辩论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辩论前盲审工作请求
1.盲审范围
以各研究生培育单位上报至研究生院的2021年秋季拟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含同等学力)名单为准(名单报送表见附件1)。
2.盲审方式
由研究生院拜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开展中心组织停止。
3.盲审工作时间布置
(1)2021年9月6日前,各单位将2021年秋季拟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名单电子版(含同等学力)发送到研究生院培育科。
(2)2021年10月11日前,各单位汇总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的学位论文电子版,统一发送到研究生院培育科停止“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资料报送详细请求及阐明附件2)。
(3)各研究生管理部门在收到“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的2个工作日内,汇总盲审论文原文PDF、盲审论文汇总表(附件3)和导师检查评阅表(附件4)电子版,统一发送至培育科送审。
(4)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评审资料提交格式请求(附件5),盲审论文统一用研究生院制造的封面交换原封面(见附件6)。
4.盲审结果的处置意见
按《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管理方法》(遵医校办发〔2019〕23号)执行。
二、学位论文辩论时间布置
1.学位论文预辩论:研究生在经过学位论文盲审后,即可向各院系/培育单位申请学位论文预辩论。
2.学位论文正式辩论:研究生在经过学位论文盲审、预辩论后,方可向各院系/培育单位申请正式辩论,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学位论文预辩论与辩论工作详细请求
1.学位论文预辩论:各学科自主约请并组织专家(不少于三人)停止预辩论,专家组成员应为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员,导师不能担任所指导学生的预辩论专家。各学科做好预辩论总结工作,构成总结报告并存档。
2.学位论文正式辩论
(1)以线下辩论为主,如因疫情影响可视状况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方式停止辩论(如需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辩论的,请提早报研究生院备案,准绳上只能有一名辩论专家以线上方式参与辩论)。
(2)辩论委员会应满足以下请求:①辩论委员会成员共六人,其中设辩论委员5名(含辩论主席),辩论秘书1名。②辩论委员会委员中校外专家至少1人,一切委员须具有硕士生导师资历或具有高级职称,研讨范畴与研究生论文研讨内容具有学术相关性。③根底学科辩论时须约请一名临床学科专家,临床学科辩论时须约请一名根底学科或统计学范畴的专家。4辩论委员会主席必需为具有正高级职称并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研究生培育资历的研究生导师。5校内导师与校外指导教员不得担任所指导学生的辩论专家。
(3)研究生在申请辩论时需提交的资料:1预辩论记载(附件1,辩论手册内);2辩论申请表(附件1,辩论手册内);3胶装学位论文1本;4《科研原始记载本》;5学位论文盲审意见书。
(4)辩论前须提早三天在学校各公告栏至少张贴2张含有论文标题、硕士研究生导师姓名、硕士研究生姓名、辩论时间、辩论地点和辩论委员会成员等信息的辩论通知海报,向全校发布辩论时间和地点等信息(或在院系网站发布辩论公告)。
(5)辩论委员会应严厉按硕士学位论文辩论程序(附件7)及相关请求组织辩论,采取即问即答方式,同时应保证每位研究生有充足的辩论时间。
四、学位论文辩论督导工作和请求
1.各学科于正式辩论前1周,将辩论时间、地点报院系或结合培育单位审核后发研究生院培育科(详见附件8)。
2.各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担任下属各学科的辩论督导工作,督导场次不低于总辩论场次的30%;学校随机抽查辩论场次,抽查场次比例不低于15%。
五、辩论后学位论文抽审工作
1.院系抽审
为确保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各院系及结合培育单位自行组织专家对下设各学科辩论后的学位论文停止100%评审。院系辩论后论文评审时间自行肯定,但须在学校抽审前完成。
2.学校抽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辩论后学位论文停止随机抽审,并将抽审结果返回各学位分委员会,拟定于2021年12月6日前完成。
3.抽查内容及结果处置
重点抽查学位论文辩论后的修正完善状况。一切研究生在经过学位论文辩论后,依据盲审意见和辩论委员会提出的修正意见,逐项在导师指导下停止修正;对盲审意见和辩论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存在争议的,需充沛阐明未修正的理由。相关修正状况和理由用清双方式细致列出(详见附件9)。关于不能按时提交修正后学位论文者,不予提交校学位委员会讨论其学位授予。
4.研究生需求提供以下资料:
(1)盲审专家评阅意见书复印件各1份(全日制研究生2位专家评阅意见,同等学力申硕人员3位专家评阅意见)。
(2)《遵义医科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里的辩论记载(其中包括辩论委员会提出的修正意见)复印件1份。
(3)研究生依据盲审专家和辩论委员会委员提出的修正意见停止逐项修正的阐明1。(前面1、2、3项简装订成一册)。
(4)依照专家意见修正后的纸制版研究生学位论文1本(单独胶装)。
六、学位论文辩论后提交资料
1.研究生辩论后提交资料:(1)培育手册;(2)研究生辩论手册(一)(二)各1本,均需胶装成册;(3)纸质版论文1本;(4)电子版论文需在《学位论文首创声明、学位论文版权受权书》一页必需扫描自己和导师手写签字。(注:一切资料均需胶装,不得运用订书钉固定)
2.研究生提交资料请求:用档案袋将以上资料装袋,在档案袋封面写上学号、姓名、专业、导师及联络电话。
3.管理部门提交资料:(1)纸质版:研究生辩论手册、培育手册、胶装学位论文;(2)院系或结合培育单位研究生辩论总结电子版(包括院系或单位辩论总体状况、存在问题、整改倡议等);(3)研究生辩论状况统计表电子版(附件5);(4)研究生定稿的学位论文电子版(PDF);(5)研究生辩论现场照片电子版。
七、有如下状况的研究生不能申请辩论
1.未按培育计划请求取得规则学分。
2.教学(科研)理论、临床理论不合格,未取得相应学分。
3.辩论申请表未经研究生院培育科审核签字盖章。
4.盲审未经过。
5.未按请求完成《硕士研究生培育手册》所规则内容。
6.未缴清学费。
备注:相关学位论文辩论手册及表格详见附件。
联络人:申旭波;孙 平。
联络电话:0851-28643581。
联络邮箱:2806932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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