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学校学科建立和研讨生教育开展的需求,进一步增强导师队伍建立,经研讨决议展开2021年度新增博士、硕士学位受权点研讨生指导教员遴选工作,现将有关详细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类别
(一)数学、物理学、化学一级学科博士研讨生指导教员
(二)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研讨生指导教员
二、遴选根据
本次遴选工作将严厉依照《关于印发<内蒙古师范大学博士研讨生指导教员遴选方法>等文件的通知》(校发[2020]11号)附件有关规则执行。
三、遴选请求
(一)各培育单位应按需遴选、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准绳,严厉依照学校有关规则和学科实践需求对申请人停止审核和引荐。
(二)关于我校学科建立作出特殊奉献或在学术界有较强影响力的人员,在满足职称等根本条件的根底上,可在年龄及业绩成果方面予以恰当放宽。
(三)已是我校博士、硕士研讨生指导教员的导师,如需申请数学、物理学、化学一级学科博士研讨生指导教员和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研讨生指导教员需停止认定。
四、资料报送
(一)申报人依据类别填写附件2、附件3的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提交如下申报资料:
1.准备个人近五年(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的科研成果,申报博导者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报专业学位硕导者只需提交复印件,原件由各学院审核。科研成果复印件请求装订成册,前面有目录索引,排列次第为:论文、科研项目、科研(或教学)获奖、专著、专利等。其中,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页和文章的全文,著作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和正文第一页,由各学院检查属实后加盖学院公章;科研项目、获奖、科研经费等相关证明资料,均需经学校科技处予以认定并加盖公章;
2.SCI、SSCI、CSSCI、CSCD等各种索引收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将收录证明附在论文前面;
3.申报人必需提供“专业技术资历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由学院担任检查。申报者自己的专业技术职务以其资历证书为准;
4.申报博士研讨生导师者还需填写《拟增选博士研讨生指导教员状况注销表》(附件4)。(一式七份)
(二)需认定的博士、硕士研讨生指导教员需填写附件2和附件3的审批表(一式两份),相关佐证资料提供1份复印件即可。
(三)各学院将依据研讨生培育工作的需求和指导教员遴选条件,对申报人(包含申请认定的博士、硕士研讨生指导教员)的各项条件停止检查,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将契合条件的人员在学院网站上停止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须在9月8日前填写附件5(包含两个工作表)连同附件2-4纸质版和公示截图报送至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停止初评。
(四)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于9月15日前,将评选结果按类别汇总并填写附件5,(加盖学院公章)与附件2-4的纸质版一并报送至研讨生院,附件5电子版发至yjscpyk@imnu.edu.cn。
联络人:韩燕 联络电话:4393177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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