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南大学研讨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方法》(研字〔2014〕16号)及相关补充规则,分离我校工作实践,经研讨,决议启动2019级、2020级硕士研讨生学业奖学金的动态管理和2021级硕士研讨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奖励规范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讨生学业奖学金掩盖面为100%,其中一等奖学金奖励额度为每生每年10000元,掩盖比例为40%;二等奖学金奖励额度为每生每年5000元,掩盖比例为30%;三等奖学金奖励额度为每生每年3000元,掩盖比例为30%。
2021级、2020级、2019级硕士研讨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根本请求及相关阐明
硕士研讨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和动态管理工作,需依照《湖南大学研讨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方法》(研字〔2014〕16号)和《湖南大学硕士研讨生学业奖学金动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请求停止,相关文件详见附件2、附件3。
硕士研讨生学业奖学金依照规则的学制年限发放。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讨生根本学制为3 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讨生根本学制为2-3 年,以招生简章和培育计划规则为准。
2019年录取的“2+X”综合素质推免研讨生、2020年录取的研讨生支教团意愿者,参与本学院2021级硕士研讨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布置
1.9月29日,研讨生院、研讨生工作部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讨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及时做好宣传工作。
2.10月11日前,各学院成立研讨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担任本院硕士研讨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主要担任人任主任委员,分管研讨生教育工作的院指导和分管学生工作的院指导任副主任委员,研讨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讨生代表任成员。各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教育部文件、学校文件和《湖南大学硕士研讨生学业奖学金动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本学院的硕士研讨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方法及动态管理方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2天。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名单、评审及动态管理方法需报学校研讨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指导小组办公室(研讨生院)备案。
3.10月20日前,各学院展开2019级、2020级硕士研讨生学业奖学金动态管理及2021级硕士研讨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研讨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指导小组办公室(研讨生院)报送相关材料。
4.11月5日前,学校研讨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指导小组对全校硕士研讨生学业奖学金取得者名单和等次停止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四、工作请求
1.进步认识,高度注重。研讨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方面关注度高,评选请求严,各学院(培育单位)要进一步进步思想认识,普遍做好宣传宣讲,精心组织评选工作,避免故弄玄虚行为。
2.严把规范,认真组织。各学院要严厉依照评选规范和评选流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准绳,严厉程序,自下而上,层层引荐审核,确保做到资料齐全、根据充沛、程序标准,依照评选程序和时间节点及时报送资料。关于学生提出的申述意见,各学院要及时核对、认真回答、工作到位。
3.增强教育,发挥作用。各学院要以展开研讨生学业奖学金评选为契机,在研讨生中普遍展开学术成果评选、科研才能展现、学术道德教育、学风才能建立等教育,充沛发挥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育人作用,营造学习优秀、争当优秀的良好气氛。
4.请按请求及时报送资料
(1)各学院2021年研讨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附件4)、各学院2021年硕士研讨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方法及动态管理方法,纸质版一式一份,需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各学院2021年硕士研讨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5,分三个年级),纸质版一式一份,需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以上一切资料(含电子版)请于10月20日前报送研讨生院培育办公室何东明教师。
联 系 人:研讨生院何东明
联络电话:88822824
联络邮箱:peiyangban@h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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