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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大学关于2021年上半年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18   点击:0

关于2021年上半年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新农大研究生处通知[2021]02号

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为服务好广大研究生,保障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严格按照学校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政治审查,教育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认真组织好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确保学位授予标准不降低。

研究生导师要严格履行立德树人职责,认真指导研究生撰写并修改学位论文,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研究生处届时组织督导专家组督查学院答辩的组织工作,有问题及时反馈,做到立查立改。

二、工作流程:

1.系统填报拟申请2021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请于225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完成学术成果的登记并提交学位论文抽检申请。2月28日前完成答辩前资格审查工作。

2.预答辩:35日前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学院要高度重视,统筹网络资源调配,科学制定线下或线上预答辩工作方案,以学科方向、专业领域为基本单元,组成预答辩专家组,有计划、分步骤开展预答辩。本次申请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均需并通过预答辩方可进入正式答辩环节。

3.重复率检测:论文电子版须为word格式,命名为“学号-姓名-学院专业”(中间为半角短横),命名方式及格式不正确的概不受理。

310日所有通过预答辩的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并签署论文审核及重复率检测提交表”后,以学院为单位,由研究生秘书统一将论文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处学位办。   

博硕论文总复制比:博士论文在15%以上、硕士论文在20%以上的将视为不合格,不能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4.论文评审所有学位论文均须双盲送审评阅,由研究生处学位办负责通过第三方平台送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3本)。论文电子版315日前提交至研究生处学位办。

博硕论文盲评评阅书中总体评价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意见部分为:同意答辩、本次不参加答辩。说明:博硕论文总体评价中若有一个不合格将不能参加上半年答辩。

凡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自行推迟答辩,其答辩安排至下半年进行。

5.答辩:

1)答辩委员会必须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统一发函邀请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按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组建,严禁按导师研究方向组建答辩委员会。

2)应将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开组织答辩,答辩委员会应至少由5名专家组成且相对固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有1-2位行业(企业)专家参加。

3)各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须于515日前完成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于525日前完成。

答辩后须提交定稿的纸质版论文1本及其电子版进行形式审查和重复率检测,经反馈意见、修改论文等程序后将论文和档案等所有答辩材料于530日前提交完毕。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

6.形式审查:6月1前完成。分学院审查和学科评定委员会抽查两种方式进行。审查及处理办法见“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审查及处理办法(试行)”。

抽查的学位论文重复率未达标的,不上会审议其学位授予;论文形式审查不合格的毕业生,缓授学位三个月。

7.其他:


1)本次答辩使用2020版答辩材料。

2)本次学位论文答辩流程须全部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请学院研究生秘书及时通知相关导师和研究生按照要求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答辩程序步骤。

3)学位论文答辩公告(答辩前五天)经研究生处学位办审核通过后,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须上传到研究生处网站“答辩公告”栏中进行公告。命名方式为“XX学院XX专业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公告XX年XX月XX日”,此处日期为答辩具体日期。如需在学院张贴纸质版答辩公告,请按学院要求张贴在指定位置。

4)为节约资源,在提交最后正式定稿论文前,所有程序中提交的论文均可以是非胶装、白皮的论文。

5)各学院答辩总结须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负责撰写并由研究生秘书提交,总结中须包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相关内容、答辩的组织管理、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或建议等。

6)研究生教学秘书要做好本学院研究生答辩材料的备份存档工作,以备评估和查询。

8. 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本次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将按《新疆农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进行评选,拟申报优秀学位论文者,需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工作职能,本学院所有答辩的博士、硕士和拟申报的博导、硕导相关材料均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审核表决通过后,提交相应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核表决,表决通过后再提交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以上工作时间安排等因受各种原因有可能调整,请及时关注研究生处通知。有关答辩的其它工作安排,请通过研究生处网站了解。

研究生处网址:yjsc.xjau.edu.cn

学位办电话:0991-8762488

 

附件1:2021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时间进程安排表

附件2: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核及重复率检测提交表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管理处

                                                                                                                    2021年1月8日


附件1:

2021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时间进程安排表

时间

进程安排

要求

3月5日前

完成预答辩工作

本次申请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均需并通过预答辩方可进入正式答辩环节。

3月10日

所有参加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

博硕论文总复制比:硕士论文在20%以上、博士论文在15%以上的,视为不合格,不能参加当次学位论文答辩。

315

提交所有预答辩通过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博硕论文总体评价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意见部分为:同意答辩、本次不应参加答辩。说明:博硕论文总体评价中有一个不合格本次不能参加答辩。

515日前

由各学院组织答辩并召开各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答辩的所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对是否建议授予相应学位进行表决。

答辩程序和要求与往年基本相同(分委员会同时应对拟申报的博导、硕导进行审核表决),研究生须按时在管理系统提交相应环节的申请和材料。

525日前

召开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530日前

提交正式格式论文电子版(用于重复率检测)和纸质版(可以是非胶装白皮)进行形式审查。

纸质1本,电子版1份,必须完全一致;由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对纸质版和电子版论文进行审核。

6月10日左右

校学位会召开(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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