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津工业大学研讨生学籍管理规则(试行)》(津工大[2018]259号)第三十四条有关研讨生最长学习年限的规则,17级全日制硕士生、16级博士生将分别于2022年3月、7月到达最长学习年限。为提示和催促将要超期的研讨生按时完成学业,现将超期预警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文件根据:
1.依据《天津工业大学研讨生学籍管理规则》(津工大[2020]62号)文件,2020级以前年级仍执行《天津工业大学研讨生学籍管理规则》(津工大[2018]259号)至毕业。津工大[2018]259号文件第三十四条规则:全日制硕士研讨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存学籍)为学制加两年。非全日制硕士研讨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学制加三年。博士研讨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
2.依据《天津工业大学研讨生学籍管理规则(试行)》(津工大[2018]259号)文件第三十条:未在学校规则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或未到达毕业请求,同时未办理结业手续的,应予退学(终止学位申请)。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布置
请相关学院本周五(10月15日)之前来研讨生院培育办领取超期预警通知书。预警通知书需要研讨生自己签收,存根由学院交回研讨生院。若研讨生未到校或未拜托别人代签的,研讨生秘书应将通知书扫描件发邮件给研讨生,请求研讨生回信确认收悉,并将往来邮件打印备查。通知书送达工作应于11月1日前完成。
关于将要超期的研讨生,各学院应请求研讨生导师与学生自己联络,理解研讨生的实践学习、研讨停顿,区别不同状况,提示和催促学生按期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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