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津市教委《关于展开2021年天津市研讨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科函〔2021〕21号)请求,2021年度天津市研讨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已开端,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读全日制一年级(2021级)、二年级(2020级)博士研讨生和硕士研讨生(含2020级硕博连读过渡期研讨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讨目的明白,立项根据充沛,拟采取的研讨办法、技术道路及研讨计划先进可行;研讨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讨工作根底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践;经费预算合理,研讨时间可以得到保证。
2.指导教员能实在指导项目研讨,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指导教员须签署项目指导承诺书,担任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每位研讨生在学期间只能申报掌管1个项目(2020年度曾经取得立项赞助的项目担任人本年度不得再次申报),作为项目组成员的准绳上可再参与1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越5人。
二、研讨期限和赞助规范
(一)2021年天津市研讨生科研创新项目分为博士项目和硕士项目,其中硕士项目研讨期限为1年,博士项目研讨期限为1年或2年(请留意申请毕业论文辩论前,项目担任人须完成结题)。
(二)博士项目1万元/项,硕士项目经费0.5万元/项。研讨生科研创新项目归入全市高校“双一流”建立考核及经费分配要素,学校从本市拨“双一流”建立专项经费或自有资金中依照规范给予足额经费保证。
三、申报方法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及审核工作全部经过“天津市科研与学科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完成,平台自2021年9月22日起开放申报端口。平台访问网址:http://202.113.8.155,项目申报人(研讨生)点击平台登录界面左下角“操作指南”查看细致操作流程。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认真阅读《天津市研讨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方法》(津教科函〔2019〕13号)(附件1)和《天津工业大学关于展开天津市研讨生科研创新项目的施行方法》(津工大〔2020〕96号)的内容。申报人登陆项目申报平台自行填写《申报书》,提交导师审核。申报人将经导师审核同意后的《申报书》从平台下载,于2021年10月11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报所在学院。申请人应照实填报资料,确保无学问产权争议。凡存在故弄玄虚、剽窃抄袭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在学期间申报资历。
(二)研讨生导师应认真审核申请人填报内容,实在担负起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义务,严肃认真出具审核意见。
(三)研讨生所在学院应实在落实认识形态工作义务制,要对照申报条件,经过类似性检测等手腕,对申请人身份以及申报书内容真实性和原创性严厉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精确、真实,契合申报请求,实在进步项目申报质量,并依据往年立项状况,进步申报质量,防止反复申报。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判。学院依据学校下达的项目申报名额数将审核后同意申报的项目停止汇总,填写《2021年天津市研讨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状况汇总表》(附件2),学院主管指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10月18日前报研讨生院综合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张晓沛办公邮箱。
(四)研讨生院依据市教委下达的申报限额,经公示后择优向市教委引荐。
(五)研讨生科研创新项目的管理,依照《天津市研讨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方法》(津教科函〔2019〕13号)和《天津工业大学关于展开天津市研讨生科研创新项目的施行方法》(津工大〔2020〕96号)请求停止。
联络人:张教师。联络电话:8395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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