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学科的建设与管理,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科建设的各项工作,根据《太原师范学院学科建设提升实施方案(2020-2022年)》(院科字[2020]1 号)和《太原师范学院“优势学科攀登计划”实施办法》、《太原师范学院“骨干学科提升计划”实施办法》、《太原师范学院“新兴学科发展计划”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对我校“学科建设提升计划”中立项的各学科的建设情况开展2021年度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考核对象
“优势学科攀登计划”:地理、数学、中国语言
“骨干学科提升计划”:A类,生物学、电子信息、教育、艺术学理论、中国史、旅游管理、艺术硕士(舞蹈、美术、音乐、设计);
B类,应用经济(保险)、体育、材料与化工、马克思主义理论、翻译
“新兴学科发展计划”:法律、物理学
2、考核内容
依据各学科制定的《太原师范学院学科建设提升计划任务书》中的2021年度目标任务,对各学科在方向凝练、学科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完成情况,以及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年度考核。
3、考核方式
(1)上报《太原师范学院2021年度学科建设提升计划年度简况表》,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按类别分组评定基础分;
(2)提交《太原师范学院2021年度考核学科建设提升计划对照表》;
(2)现场PPT汇报,对照学科建设提升计划任务书中2021年度计划,汇报完成情况,专家评分,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3)最终的评审成绩由基础分和专家评分2部分组成,各占50%。本次考核评审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学科建设经费拨付的依据。
4、报送材料
附件1:太原师范学院2021年度“学科建设提升计划”年度建设简况表
附件2:太原师范学院2021年度考核学科建设提升计划对照表
研究生处(研工部)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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