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研讨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依据《河北医科大学研讨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方法》(冀医研〔2016〕8号)请求,现将2021学年研讨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布置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19级、2020级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往届延期毕业研讨生)。
二、评审请求
各学院要高度注重研讨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依照《河北医科大学研讨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方法》文件精神,规
范评审程序,严厉把握评审规范,认真检查参评研讨生的主体资历,实在做好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三、名额分配
研讨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向根底学科和国度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依据实践状况和各评选单位分年级学生人数肯定分配评选指标。
四、评审方法
(一)研讨生学院评审组将依据研讨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果、科研及技艺程度、学术活动和社会活动等综合测评状况肯定2020级学术学位硕士研讨生与2019级、2020级博士研讨生学业奖学金引荐名单及等级。
(二)其他各学业奖学金评审组依照《河北医科大学研讨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方法》的请求和程序,肯定2020级专业学位硕士研讨生和2019级硕士研讨生学业奖学金的引荐名单及等级。
五、资料报送
(一) 2020级学术学位硕士与2019级、2020级博士入围者请将签字后的《河北医科大学研讨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交至研讨生学院213室。
(二)各学院评审上报资料
1.学业奖学金初审获奖研讨生的《河北医科大学研讨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不可复印),盖章后报送纸质版一份。
2.《河北医科大学研讨生学业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二),纸质版报送一份(盖章),Excel格式电子版一份。
3. 各学院务于2021年10月28日前将学业奖学金一切资料报研讨生学院,电子版内容发送邮件到hbykdxyjsxy@163.com。
4.学业奖学金评审状况报告本单位留存,以备检查。评审状况报告包括:评审的组织指导、评审根据、评审程序、公示和评审结果等状况。
六、留意事项
(一)各学院要严厉依照下达的各项指标停止评选,不得打破。
(二)取得国度奖学金的研讨生,申报本次研讨生学业奖学金,资料不得反复运用。
(三)各学院将评审名单停止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311-86266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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