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培育机制变革全面提升学位与研讨生教育程度的若干意见》(武大字[2017]4号)和《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博士研讨生培育形式变革的施行意见》(武大研字[2017]9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我校研讨生教育的国际化进程,培育具有国际学术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学校决议继续展开研讨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赞助工作,详细项目与请求如下:
一、参与线上国际学术会议
(一)赞助对象应满足以下根本条件:
1.武汉大学根本学制内在读研讨生。优先赞助博士研讨生;硕士研讨生准绳上仅赞助参会方式为口头宣读或主题报告的线上A类会议。拟参与的国际学术会议主题应与赞助对象专业及研讨方向严密相关。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操行。
3.具有扎实的专业根底、较强的科研才能和参与国际学术交流的言语才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赞助: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且处分尚未解除,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2.本年度已取得各类出国(境)奖学金赞助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3.未经学校批准出国(境)交流学习的。
(三)赞助对象参与的国际学术会议必需在当年培育单位提交且经审核经过的国际学术会议列表范围之内(详见附件一)。
(四)赞助对象应取得会议主办方的正式录用通知或约请函,以论文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会议上做口头宣读或主题报告;每篇论文准绳上只赞助一名研讨生参会;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武汉大学。
(五)准绳上同一培育单位最多引荐5名研讨生参与同一会议,且需排序引荐;同一导师最多引荐1名研讨生参与同一会议(超越一人需排序引荐)。每一位研讨生在学期间(根本学制内)每年度只能取得一次该项目赞助,且受赞助参与会议不得相同;表现突出者,可酌情思索。
二、出国(境)参与短期研修与结合培育
(一)赞助对象应满足以下根本条件:
1.武汉大学根本学制内在读博士研讨生,具有较强的科研才能和外语交流才能。
2.身体及心理安康情况契合出国(境)请求。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操行。
4.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留学学科、专业应具有世界先进程度;外校导师应有较强的科研才能和程度,系所从事学科专业范畴的知名专家,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5.出国(境)研修方案应与自己的研讨方向严密相关。短期研修时间3-6个月,结合培育时间6-12个月。关于结合培育时间到达1年及以上,且交流目的高校或科研机构国际学术名誉较高的博士研讨生,学校可酌情进步赞助额度。
(二)本年度国度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研讨生项目未获批研讨生,可优先申报短期研修与结合培育项目赞助,且需满足如下条件:
1.外方学校或导师已出具的正式约请信或接纳函;
2.外语言语证明(含外语言语成果或外方出具的言语证明或留基委指定培训机构出具的外语成果证明)
3.中外方导师结合签署的研修方案或学习方案。
(三)不予赞助对象参见出国(境)参与国际学术会议的相关请求。
三、评选方法
(一)2021年11月8日前,申请出国(境)交流项目赞助对象向培育单位提出申请,培育单位应依照以上根本条件对赞助对象的申请停止审核。同一导师、两人以上参会的状况,培育单位应排序,研讨生院将依据排序,全额赞助第一位学生,其他学生视整体经费状况,酌情赞助。
(二)2021年11月15日,各培育单位须对审核状况停止汇总,填写“XX单位研讨生参与线上国际学术会议引荐赞助名单汇总表”(附件二)、“XX单位博士研讨生短期出访与结合培育引荐赞助名单汇总表”(附件三),并将附件二、附件三的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peiyangchu205@163.com。培育单位应对引荐赞助名单停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11月22日前将附件二、附件三纸质版本盖章后报送研讨生院。
(三)2021年11月23日—11月30日,研讨生院依据培育单位当年提交的会议列表和预算对赞助人员及赞助等级停止肯定,同时抽查培育单位审核结果,如发现未按申请条件审核的单位,研讨生院将核减其单位的赞助名额。
四、赞助规范
研讨生线上国际会议项目仅赞助会议注册费,短期研修与结合培育项目依据研讨生出访的地点及时间等内容肯定详细赞助额度。项目赞助经费将以奖学金方式一次性发放。
五、后续管理
(一)线上国际学术会议:
赞助对象参与线上国际学术会议后,应向研讨生院提交一份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会议日程布置(Final Program,含有自己发言的日程页复印件)、参与国际会议小结以及会议口头报告照片、会议后一学期内做一场公共学术报告的相关资料。
(二)出国(境)短期研修与结合培育:
1. 赞助对象与研讨生院签署相关协议(详见附件四),逾期未签署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赞助资历。签署协议后,研讨生院将对其学籍信息停止锁定,锁定的学生无法提交毕业申请。赞助对象在交流活动完毕后,须到研讨生院办理报到手续,解除学籍锁定。未依照协议请求完成交流活动者,研讨生院将视状况在取消赞助资历,责令退回全额或局部奖学金之后,解除学籍锁定。
2. 赞助对象出国(境)短期研修与结合培育返校前,应请外校导师填写《研讨生出国(境)短期研修与结合培育评价表》。返校后,由本校导师在《评价表》上依据赞助对象研修总结(总结应全方位反映在外研修阅历和获得的研讨成果)及外校导师评价意见签署考核结果,经培育单位签字盖章后,赞助对象持护照首页及标有出入境日期页面的复印件、《评价表》、返校后一学期内做一场公共学术报告的相关资料到研讨生院办理返校手续。另外,受短期研修与结合培育项目赞助的博士研讨生,在学位论文辩论前,其提供创新性科研成果准绳上应高于本培育单位的相应请求。
如研讨生已取得经费赞助,但因签证等缘由,无法按方案出国(境)完成相关项目学习,需在30日内,赴研讨生院办理退还赞助手续。
联络电话:027-68788792
温馨提示:鉴于疫情防控形势对将来研讨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影响的不肯定性,请申请研讨生知悉,并提早做好学业规划。研讨生执行出国(境)交流学习任务时需契合我国疫情管控政策,严厉恪守目的地及途径地的防疫请求。
特此通知
附件二:XX单位研讨生参与线上国际学术会议引荐赞助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三:XX单位博士研讨生短期出访与结合培育引荐赞助名单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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