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增强和改良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讨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教育部国度开展变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期研讨生教育变革开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新时期湖北研讨生教育高质量开展措施》(鄂教研〔2021〕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进步研讨生思想政治素质,促进研讨生全面开展,分离学校实践,制定此施行方法。
第一章 指导思想、目的任务和主要内容
第一条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征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基本,以理想信心教育为中心,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中心价值观为主线,针对研讨生思想道德实践情况,不时创新工作理念、办法和途径,进一步加强研讨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时期性和时效性,提升工作效果,努力培育中国特征社会主义建立所需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
第二条 目的任务。遵照研讨生生长成才规律、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及人才培育规律,健全研讨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坚持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把思想政治工作贯彻于研讨生培育的全过程,促进研讨生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谐和开展,充沛发挥导师在研讨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首要义务人作用和研讨生的主体作用,构成研讨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合力,深化变革,勇于创新,进步研讨生思想政治工作程度,将研讨生培育成为具有历史任务感和社会义务心、富有创新精神和理论才能的中国特征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立者和牢靠接班人。
第三条 主要内容。从研讨生培育工作实践动身,以立德树人为基本,以理想信心教育为中心,以社会主义中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加强研讨生中国特征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为着力点,增强研讨生党建工作,强化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抓重点、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对研讨生展开马克思主义根本理论教育和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征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教育、党史教育、理想信心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中心价值观教育、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学术道德和学术标准教育、心理素质和平安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和职业开展才能教育等。
第二章 管理体制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学校研讨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以学院管理为主的体制。
第五条 学校分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校指导统筹谐和研讨生思想政治工作,将研讨生思想政治教育归入全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整体推进。分管研讨生工作的校指导催促研讨生工作部(处)将研讨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研讨生培育的其他各项工作同布置、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第六条 研讨生工作部(处)是学校研讨生思想政治工作主管部门,在学校党委的指导下,在分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校指导和分管研讨生工作校指导的详细指导下,全面担任研讨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施行。其主要职责是:
担任全校研讨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谐和、管理工作,传达和落实上级和学校关于研讨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决议和部署;担任制定与完善研讨生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管理制度;担任全校研讨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检查、评价、考核和评选惩处工作;组织调查研讨生的思想状况,定期召开会议、交流信息、总结经历、谐和工作,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和提出倡议和意见;树立和完善研讨生奖助体系;担任研讨生辅导员队伍的培训和指导;组织研讨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和社会理论活动;担任组织研讨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奖助学金的评审;担任对违纪研讨生的处置;指导展开心理安康教育、入学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与效劳等工作;指导研讨生分团委、研讨生会的工作,引导研讨生展开各种有益活动。
第七条 各学院党委详细担任本单位研讨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研讨华诞常管理,党委书记是本单位研讨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第一义务人,党委副书记是本单位研讨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详细义务人,分管研讨生工作的院(部)担任人负分管义务。其主要职责是:
担任院(部)研讨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落实学校研讨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关任务;制定院(部)研讨生思想政治工作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落实;担任本学院研讨生党建工作,制定党组织活动方案,做好研讨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育、教育、调查和开展工作;担任本学院研讨生的平安稳定、心理安康教育、奖惩、社会理论、就业指导、毕业教育等日常事务;指导本学院研讨生社团组织的建立与开展,有针对性地展开研讨生科技学术活动及文体活动等;指导、催促和检查本院导师对研讨生的教书育人工作,及时总结经历,惩处先进。
第八条 研讨生导师是研讨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义务人。其主要职责是:将立德树人作为首要职责,做好所带研讨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实研讨生导师学术指导和思想引领“一导双责”;理解控制研讨生的思想状态,定期与研讨生交流沟通,关怀他们的思想、生活和学习,协助他们处理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艰难和问题;在教学科研以及指导研讨生完成学业的过程中,培育优秀学风,严厉学术道德标准,并以身示范,教育和引导研讨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塑造健全人格、提升政治思想道德涵养;对研讨生停止就业指导,鼓励他们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立做出奉献。
第九条 研讨生辅导员对研讨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有直接义务,依照《武汉轻工大学研讨生辅导员工作职责》实行各项职责。
第十条 研讨生党支部准绳上按班级设立,人数较少的也可兼并年级成立,受学院党委指导,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开展观、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征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道路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根本学问;组织时势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做好党建工作,辅佐做好研讨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研讨生团支部准绳上按班级树立,受学院分团委和校团委指导。团支部的主要任务是:搞好团的建立和团员管理,向党组织引荐、培育入党积极分子,辅佐党支部展开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 校研讨生会在研讨生工作部(处)和校团委的指导下展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展开合适研讨生特性的科技、学术、文体和社会理论等安康有益、丰厚多彩的课外活动;宣传学校的中心工作,反映研讨生的意见和请求;辅佐学校有关部门搞好研讨生思想、教育等日常管理工作。各学院能够依据实践状况树立院研讨生会,起好桥梁作用,做好本身的管理与效劳。
第十三条 党委研讨生工作部、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研讨生培育学院树立协同工作机制。对研讨生个人或群体中存在突出问题,研讨生辅导员、研讨生导师不能化解的,应及时报请学院介入;关于严重问题或学院不能处理的问题,学院应及时上报党委研讨生工作部,共同研讨处理计划,指导导师和辅导员及时、妥善处理。
第三章 途径和办法
第十四条 坚持党建育人,强化党组织战役堡垒作用。树立健全研讨生党建工作机制,坚持以党建带团建,以党风带教风和学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树立健全研讨生基层党组织,构建以校、院党校为主体,党支部专题学习为重点,网络学习教育为辅助,主题教育理论为支撑的多层次、多渠道的研讨生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持续展开新时期高校党建示范创立和质量创优工作,积极展开“研讨生榜样党支部”“研讨生党员标兵”创立工作。
增强学院研讨生党支部建立,选优配强研讨生党支部书记,创新研讨生党组织设置方式,探究在科研团队、研讨生社团等树立党支部;严厉基层研讨生党组织生活,进步“三会一课”质量,增强对研讨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视,引导研讨生党员在创先争优中增强党性锻炼,充沛发挥研讨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创新基层党支部生活方式,鼓舞基层党组织分离学院专业特征和学生特性,打造“一院一品”精品党建活动品牌。
第十五条 坚持课程育人,充沛发挥课堂教学在研讨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增强思政课程建立,开全开好研讨生思想政管理论课,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征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增强“四史”学习教育。积极探究卓有成效的教育办法和教学形式,引导研讨生在理论中进一步加深对思想政管理论课教学内容的了解,不时进步研讨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念和办法剖析和处理问题的才能。增强形势与政策教育,增强廉洁教育,引导研讨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十六条 实在发挥研讨生专业课程育人功用。增强课程思政建立,落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立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探究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的有机分离。依照教育部“建成一批课程思政示范高校,推出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选树一批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建立一批课程思政教学研讨示范中心”的部署,积极展开创立工作。
研讨生任课教员要以高度担任的态度,将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思想性分离起来,充沛开掘和运用专业课程包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促进研讨生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谐和开展,注重研讨生治学态度、科学精神的培育以及优秀职业道德的养成,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到研讨生专业课程教学的各个环节。研讨生任课教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人格魅力、严谨务实的作风和敬业贡献的精神去感染和教育研讨生。
第十七条 坚持科研育人,增强研讨生学术文化建立。以科学精神培育以及学术道德养成为导向,在科研项目申报、评审等环节增强项目内容的政治检查和伦理检查,强化科研诚信考核。积极展开校院两级研讨生学术文化活动。经过积极举行研讨生学术论坛、学术报告会、主题讲座及科技创新竞赛等学术活动,增强对研讨生创新认识和创新才能的培育,鼓舞广阔研讨生自主展开科学研讨和创新理论,积极参与高程度科技竞赛和学术活动;持续展开研讨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立宣讲教育活动,教育引导研讨生培育良好学术道德,努力构成优秀学风,促进研讨生学术科研才能和思想道德素质同步进步;引导研讨生将学术研讨与经济社会开展需求有机分离起来,鼓舞和支持研讨生参与严重科研项目、参与国内外高层次学术交流。
第十八条 坚持理论育人,强化研讨生理论育人环节。增强研讨生理论教学基地建立,将研讨生参与社会理论归入研讨生培育计划,积极组织校院两级研讨生寒暑期社会调研、科技扶贫等理论活动,拓宽理论育人途径,扎根荆楚大地,组织展开社会调查、意愿效劳、公益活动等各类理论育人活动,打造一批“乡村复兴工作队”“企业开展效劳团”等理论育人特征品牌,选树一批具有家国情怀、社会义务、志向高远的研讨生社会理论先进典型。
第十九条 增强研讨生心理安康教育。将研讨生心理安康教育工作归入到学校心理安康中心的工作体系,为研讨生心理安康教育提供保证。依托校大学生心理安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积极展开研讨生心理安康普查、心理安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等工作,树立健全在校研讨生心理档案;针对研讨生心理特性,积极展开个体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工作,协助研讨生处理好心情调理、环境顺应、人格开展、人际交往、交友恋爱、择业就业等方面的困惑,加强心理调适才能,进步心理安康程度;把好研讨生入学心理安康程度关,在复试中增加心理安康情况评价环节,把心理安康情况作为录取重生的重要参考; 各学院要实在增强研讨生心理安康教育工作队伍建立,充沛发挥导师首要义务人的作用,做到每个课题组有心理信息员,每个研讨生班级有心理委员,每个学院有心理辅导员教师,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早治疗,将研讨生的心理危机消弭在萌芽状态。
第二十条 夯实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积极应用学校官方网站、公众号、qq群等新媒体展开研讨生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搭建各种网络平台,拓宽研讨生思想政治工作信息的推送渠道;针对研讨生思想特性,增强研讨生网络道德教育和网络法律法规教育,提升研讨生网络信息素养;积极展开生动生动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构成线上线下思想政治教育的合力;强化网络平安教育,树立网络舆情监控机制,提升研讨生思想政治工作者网络舆情应对才能,牢牢把握思想政治网络教育的主动权。
第二十一条 努力处理研讨生实践问题。畅通渠道,增强研讨生与学校、导师、辅导员及研讨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及时发现并处理研讨生在学习、科研、生活中的实践问题,关怀特殊艰难个体的需求,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树立和完善“奖、贷、助、补”四位一体的研讨生助学体系,把握政策导向,公平、公开、公正评审并及时、精确发放各类奖助学金,进一步突出研讨生奖学金导学促研作用,发挥奖学金的鼓励作用;进一步标准研讨生“三助一辅”工作,充沛发挥研讨生“三助一辅”工作的培育功用;做好研讨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效劳工作,积极开辟就业市场,促进研讨生充沛就业,不时进步就业质量。改善研讨生学习、生活和科研条件,进步研讨生待遇。
第二十二条 增强研讨生团学组织建立。增强校院党委对共青团、研讨生会等大众组织的指导和指导,将学院研讨生团建工作归入全校共青团工作的考核评选指标体系,每年停止考核检查和评选惩处。注重研讨生主干队伍建立,发挥研讨生会、研讨生班干部、研讨生社团在团结和联络研讨生方面的优势。定期展开研讨生青年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生主干培训、工作交流和理论研讨,提升研讨生主干队伍的理论程度和综合才能,使其在研讨华诞常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气氛营造、校园文化建立、安全校园建立等方面发挥作用。各级团学组织要分离研讨生特性和需求,展开理论学习、科技创新、感恩教育、文化交流、文体活动、理论效劳等富有思想性和教育性的各类活动,为广阔研讨生生长成才效劳。
第二十三条 强化研讨生政治平安认识,筑牢平安防线。增强研讨生思想文化阵地管理,强化国度平安教育,坚决抵抗境外宗教浸透,防备校园传教活动;健全研讨生平安义务体系,落实平安义务管理,完善预警预防、综合研判、应急处置、督查报告、义务追查制度,实在维护研讨生生命平安、财富平安、身体安康。
第二十四条 充沛调动和发挥研讨生自我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积极为研讨生展开自我教育发明条件,指导和协助他们在完成学业的同时进步本身思想政治素质,增长才干,全面开展。鼓舞优秀研讨生担任行政助管、辅导员助理、本科生兼职班主任,发挥他们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引导他们在参与育人的过程中增强自我教育。增强研讨生主干培育,注重惩处和宣传研讨生中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研讨生自我教育的良好环境和气氛。
第四章 条件保证
第二十五条 增强“双队伍”建立。导师队伍和辅导员队伍是育人的两支重要队伍。构建研讨生导师育人的有效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明白导师的义务和义务,鼓舞导师参与到研讨生党团和班集体建立各项活动中,将展开研讨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为导师遴选和考评的必要条件,施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
配齐建强研讨生辅导员队伍,专职辅导员岗位依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配置,研讨生缺乏200人的学院设置兼职研讨生辅导员,兼职辅导员工作量参照专职辅导员规范,依照实践所带研讨生数量折算,全面落实专兼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行政岗位职级“双线”提升政策。
第二十六条 的确保证研讨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经费。校、院两级应保证研讨华诞常教育活动和各级学生组织展开活动所需的经费,并列入预算。各学院每学年按不低于每生100元的规范,从业务费中划拨研讨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经费,以保证研讨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二十七条 增强研讨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研讨。设立研讨生思想政治教育研讨专项,鼓舞学院及各职能部门认真研讨和探究新形势下与研讨生培育机制变革相顺应的研讨生思想政治教育特性和规律,为增强研讨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根据;增强从事研讨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学术研讨机构和团队建立,发挥其在研讨生思想政治教育、决策咨询、工作指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时进步研讨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程度和才能。
第二十八条 树立健全研讨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评价体系。树立多元多层、科学有效的研讨生思想政治工作测评指标体系,完善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分离的施行机制,把研讨生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学科专业质量评价、学位点评价、教学科研成果评选等工作的重要指标,归入研讨生招生指标分配、培育质量考核、导师遴选与考核、研讨生管理教育指导干部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讨生工作部(处)担任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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