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专业学位研讨消费教交融培育机制,落实专业学位双导师制,全面进步专业学位研讨生培育质量,推进学校与行业产业之间的人才交流与共享,经研讨决议,进一步加大专业学位研讨生行业产业导师选聘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职责
行业产业导师主要担任指导专业学位研讨生展开专业理论锻炼,并在专业理论期间对所指导的研讨生展开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积极参与该范畴专业学位研讨生教育案例教学等课程建立与教育教学活动,为专业学位建立与开展提供建立性意见。
二、选聘条件
专业学位研讨生行业产业导师应具备以下根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反对中国共产党的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中心价值观;
2.酷爱研讨生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注重立德修身、为人师表,发扬科学精神,倡导创新文化,坚持严谨治学,恪守科研诚信;
3.理论经历丰厚。在本行业(产业)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消费运营、技术管理、产品研发等工作理论阅历5年以上;
4.准绳上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或技术主干优先选聘。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向学院提交行业产业导师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等附件资料(纸质版、电子版)。
(二)分会审核
学院分会会议审议,肯定拟选聘专业学位研讨生行业导师名单,12月16日前将行业产业导师申请表、行业产业导师遴选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三)校会审议
12月20日左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肯定新增专业学位研讨生行业产业导师名单。
(四)公示聘任
12月30日前,学校公示新增行业产业导师名单,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学校正式发文聘任,聘期3-4年。研讨生院统一印制行业产业导师聘书,学院担任发放。
四、工作请求
1.高度注重。专业学位研讨生行业产业导师选聘工作是全面深化学位与研讨生教育综合变革的切入点之一,是深化产教交融、提升专业学位研讨生培育质量的重要根底性工作。各学院要分离学科实践,超前规划、尽早施行、重点发力,确保选聘工作效果,并分离行业产业导师选聘,进一步增强气氛营造,推进校内导师学术指导与行业企业导师理论锻炼有机分离。
2.保证质量。各学院应增强对选聘对象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调查,坚持选聘规范,重点突出选聘对象的行业产业经历与影响力,确保选聘工作质量。
3.联络方式
联 系 人:邵晋辉
联络电话:027-87286858;
邮箱:shaojh@mail.hz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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