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科技大学研讨生教育变革与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管理方法(试行)》相关规则,研讨生院将组织展开校研讨生教育变革与创新项目2021年结题工作,现将相关布置通知如下。
一、验收检查对象
经我校批准的校研讨生教育变革与创新项目,按方案已完成相关研讨、建立工作,均可申请参与本次结题验收;对方案2021年结题的项目停止中期检查(未结题项目汇总见附件1)。
二、结题根本请求
申请结题的立项项目须到达项目研讨建立根本请求规则(见附件2)及申报书填报的预期成果。
三、验收检查方式
研讨生院将组织专家采取函评方式停止结题验收、中期检查。
四、验收检查需的提交资料
1.结题项目需提交《辽宁科技大学研讨生教育变革与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4、5、6、7)及相关成果的佐证资料复印件一式1份;
2.中期检查项目需提交《辽宁科技大学研讨生教育变革与创新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8)及相关成果的佐证资料复印件一式1份;
3.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应提交《辽宁科技大学研讨生教育变革与创新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9)。申请延期的项目,经研讨生院批准后可延期一次,时间普通不超越1年。
未按时提交结题资料且未提出延期结题申请的项目将被终止,同时取消项目掌管人3年内申报同类项目的资历。
五、时间布置
1.2021年12月9日前,各学院将结题材料汇总后交至研讨生院研讨生培育办公室,同时将以上资料电子版发送至gradute_ustl@163.com,过时将不予受理。一切申报资料评审完毕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备份。
2.2021年1月22日前,研讨生院组织专家停止验收检查并发布结果。
请各有关学院通知和催促有关项目担任人及时做好结题和中期检查工作,以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1:研讨生教育变革与创新项目未结题项目汇总
附件2:研讨生教育变革与创新项目研讨与建立请求
附件3、4、5、6、7: 《辽宁科技大学研讨生教育变革与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8: 《辽宁科技大学研讨生教育变革与创新项目中期报告书》
附件9:《辽宁科技大学研讨生教育变革与创新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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