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校研讨生科技创新项目2021年结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结题对象:
2020年立项及2019年立项未结题的校研讨生科技创新项目(见附件1);
2、结题条件:
依照2020年及2019年校研讨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课题申请结题前,应获得以下成果之一:①博士项目担任人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研讨内容相关的SCI、EI、CSSCI期刊论文2篇;硕士项目担任人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研讨内容相关的SCI、EI、CSSCI期刊论文1篇;②以学位论文为主要内容的研讨成果取得省部级及以上等级的科技进步奖项或国度创造专利;③学位论文工作依托国度级科研课题,并在课题研讨中完成了重要工作,获得了首创性成果或发明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提交资料:
项目担任人撰写结题申请书(见附件2),将申请书及成果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按各学院规则时间地点提交所在学院。
4、专家评审:
各研讨生培育学院组织3-5名专家(不应包含项目担任人导师)对提交的结题资料停止书面评审,也可依据状况组织展开结题辩论会。
评审专家应严厉检查项目展开状况,能否获得预期成果及经费运用状况能否与项目相关。
2021年12月9日前,各学院将结题资料(结题申请书、成果证明资料复印件1份)汇总后交研讨生培育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graduate_ustl@163.com。
5、研讨生院审核:
研讨生院审核后发布结题评审结果。
请各学院精心组织结题工作,保证结题严谨标准。对结题工作组织不严谨或存在不能按请求结题的项目的学院明年缩减一定的赞助指标。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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