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研究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关于期末考试
(一)公共课期末考试安排
公共课开课学院负责组织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课期末考试,考务工作由各开课学院自行安排。
1.关于考试科目和时间
2021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课《英语》考试时间是2021年12月30日(第17周星期四)下午15:00—17:00。
2021级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课《政治理论》考试时间是2022年1月6日(第18周星期四)下午15:00—17:00。
2.关于监考老师安排
各公共课开课学院按照各教学班研究生人数确定各学院监考老师人数,报送各学院监考老师拟安排名额(附件1)至研究生院。各学院须按照公布的监考老师名额确定监考老师,报送监考人员名单(附件2)至研究生院。
(二)专业课期末考试安排
各学院负责组织全日制研究生专业课期末考试。专业课考试地点可安排各学院用于排课的教室,由各学院自行在本科教务系统中申请使用。各学院须安排一门专业课作为闭卷考试科目,考试日期为2022年1月10日—18日,考试时间为120-150分钟,考务工作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三)期末考试工作要求
各学院如有因缓考等原因,需参加本次《政治理论》、《英语》课程考试补考的2019级和2020级研究生,请督促此类学生在考试前一周内办理补考申请(附件3),补考申请通过后,由公共课开课学院统一安排补考事宜。
各学院须在期末考试前,集中对研究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参加考试的研究生须凭研究生证或身份证,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对考试作弊、无故旷考者,学校将严肃处理。
此外,本学期办理《英语》免修的2021级研究生也需要参加期末考试。
二、关于专业实践
(一)专业硕士集中实习考核
2020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集中实习即将结束,请各学院做好实习总结和考核工作。
(二)学术型硕士专业实践安排
请安排2020级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实践,填写《专业实践安排表》。
三、下学期排课工作
(一)填报开课计划
1.填报程序
请各单位通过学校官网“校园门户”登陆“研究生系统”,点击“教学计划管理”栏目下的“培养方案管理”-“培养计划维护”,以年级和专业为单位,完善培养方案的全部信息,包括修读要求、学分分布、学时分布、课程信息等。
完成培养计划维护后,在“教学执行计划”中创建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本学院的课程计划,认真核对后并提交。
2.填报要求
(1)课程名称、学时、开课学期和学分等信息须与培养方案保持一致。
(2)公共课开课计划和专业课开课计划由所在学院填报,交叉课开课计划由开课学院填报。
(3)课程起止周、周学时等信息须与任课教师沟通确认后,准确填写,避免二次修改。
(二)提交开课计划表
各学院完成开课计划填报工作后,须对开课计划进行仔细核对。无误后,按照年级和专业填写开课计划表(附件4)一式二份,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一份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核,另一份留存学院备案。
(三)开展排课工作
各学院的开课计划审核通过后,将通过“教学计划管理”栏目下的“任务落实”下达教学计划任务,各学院再开展排课工作,包括安排任课老师和班级、落实上课时间和地点等。公共课由开课学院排课。根据学校要求,凡10人以下的班级,上课地点原则上安排在学院会议室或教师工作室。
(四)下达教学任务书
各学院开课计划审核通过后,须及时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任务书(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下达给任课教师,教学任务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学院和主讲教师各执一份,研究生院将进行不定期检查。
四、相关材料提交时间
(一)请各公共课开课学院于12月8日前将各学院监考老师名额(附件1)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请各学院于12月14日前将监考人员名单(附件2)纸质及电子档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二)请各公共课开课学院于12月20日前将《公共课考试安排表》(附件5)纸质及电子档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各学院于12月31日前,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开课计划表》(附件4)、《各学院专业课考试安排表》(附件6)、《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表》(附件7)纸质及电子档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联系人:程俊霖 联系电话:023-65363092
附件:
1.各学院监考老师人数
2.各学院监考老师信息表
3.补考申请表
4.开课计划表
5.公共课考试安排表
6.各学院专业课考试安排表
7.专业实践安排表
8.研究生考试模板
9.缓考申请
10.考场记录表
11.考试违纪行为记录单
附件【附件1-11.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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