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实施方案》(闽农林大研[2018]46号)和《福建农林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闽农林大教[2016]65号)的文件要求,为了解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年来的研究进展情况,进一步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管理,现将2021年度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需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的项目详见附件1)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中期检查要求
请需参加中期检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建设任务书确定的研究任务填写《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报告包含中期检查表、项目研究进展报告及阶段性成果有关材料。
二、项目结题验收要求
请已到期或申请提前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建设任务书确定的研究任务填写《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并提交项目研究总结报告(3000字以上)及研究成果的佐证材料。
三、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要求
请未能按时完成的项目的负责人根据项目建设任务书确定的研究任务填写《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4)。申请延期次数最多一次,延期时间最迟不超过2022年12月。去年申请过延期的项目本次应参加结题验收。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中的表格、报告及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学术论文复印件要求含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采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
2.请以学院为单位在12月30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中期检查纸质版材料、结题验收纸质版材料提交一式4份(原件1份+复印件3份,原件在封面处标注“原件”),电子版命名为:“XX学院2021年度教改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材料”发送至邮箱:。
3.对于中期检查的项目,如未通过中期检查学校将停止资助并收回资助经费余款;不提交中期检查材料的将取消相应的项目并要求收回所有资助经费。对于已到期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学校将取消相应的项目并收回资助经费余款,不提交结题材料或未提交延期申请的学校将取消相应的项目并要求收回所有资助经费。
4.联系人: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游浩辰,电话:87984575,地点:明德楼411。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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