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自2023年开始,研究生院采用教务管理系统审核毕业(学位)申请材料及提交学位论文。为做好2023年6月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根据http://yjs.jmu.edu.cn/《集美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集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电子检测工作实施办法》(研究生〔2022〕36 号)文件规定,现将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根据毕业(学位)申请登记到学位授予各阶段的时间节点,制定好工作计划,提醒导师、研究生按时完成毕业(学位)申请各项工作。
一、毕业(学位)申请登记
各学院发布毕业(学位)登记通知后,毕业(学位)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及时登录研究生教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入“毕业(学位)申请”核对本人基本信息并填写教育部学位网备案库信息,若发现信息有误应及时修改,系统默认不可修改字段有误应及时向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提出变更申请,确认无误后提交毕业(学位)申请,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同本次不申请。同时,申请人在系统中录入学位申请必需的学术成果(系统长期开放)。
二、论文送审资格审查
1.起止时间:第2-5周(2023年2月20日-3月15日)
2.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对申请人的身份、论文题目、是否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学费缴纳、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中期报告及预答辩(博士生)等情况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人是否具备学位论文送审资格。个人培养计划未完成、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欠缴学费、硕士开题到预计答辩时间未满一年、博士开题到预计答辩时间未满一年半、学位论文中期报告未通过、预答辩未通过或存在其他情况的,申请人的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在学院网页公示3天并在系统中录入公示结束时间(公示结束时间最迟为3月13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于3月14日之前在系统中提交资格审查结果。
4.研究生院对学院提交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复审。
5.通过研究生院复审的申请人,进入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电子检测和送审环节。
三、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电子检测和送审
1.起止时间:第5-11周(2023年3月16日-4月27日)
2.首次送审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均采用“双盲”评阅形式,由申请人在系统中上传学位论文送审稿,导师登录系统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学院,由学院组织送审。导师应严格把关论文的学术内容,保证论文格式符合集美大学学位论文规范要求、文档无缺漏页、无乱码。
3.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电子检测。学院通过学校指定的系统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比电子检测。检测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及时将检测结果录入系统并告知导师和申请人。文本复制比电子检测合格的学位论文方可进行送审,不合格的学位论文按照《集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电子检测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施行。
4.学位论文送审。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将文本复制比电子检测结果合格的学位论文导入学校指定的论文送审系统(学位论文应隐去专家、导师、学生等个人信息)进行“双盲”评阅。评阅结束后,学位论文评阅成绩由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录入系统。按照《集美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认定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是否合格。评阅结果合格的论文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5.学位论文送审系统将于4月27日24:00时关闭。
6.申请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早通过系统提交学位论文,为导师审核和学院送审留出足够的时间(学位论文“双盲”评阅时间硕士一般为30天,博士一般为45天)。
四、学位论文答辩
1.起止时间:第13-15周(2023年5月6日-21日)
2.学位论文评阅合格的申请人登录系统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学院应至少提前3天审核申请人的答辩资格并安排答辩事宜。答辩申请提出时间最迟为5月19日上午,答辩时间最迟为5月21日。
(1)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在系统上将答辩申请人指派给答辩委员会秘书,答辩委员会秘书须在系统上填报答辩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和答辩委员会成员,经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和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学院应至少提前两天在学院网页答辩公告栏发布公告,并在系统中录入公示时间,公示时间最迟为5月19日下午。
(2)答辩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应于2023年5月23日之前将答辩成绩录入系统,答辩未通过者按照《集美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施行。答辩通过者,进入学位授予审核环节。
五、学位授予审核
1.起止时间:第15-16周(2023年5月24日-6月2日)
2.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答辩通过的申请人的学术成果。将符合毕业(授予学位)的申请人名单提交学院教授委员会表决是否拟毕业(授予学位),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和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在系统中确认表决通过的拟毕业(授予学位)名单并提交研究生院复审。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打印拟毕业(授予学位)情况明细表(明细表须学院分管研究生的院领导签字和学院盖章),并于2023年5月30日之前报送研究生院。
3.申请人应于2023年5月28日之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纸质版学位申请书(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学院统一收齐后于2023年5月30日之前将纸质版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交至研究生院。
4.申请人应于2023年5月28日之前完成学位论文的定稿,论文格式须严格按照集美大学学位论文格式规范和归档论文提交注意事项的要求(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在系统中填报学位论文授权公开的时间,上传终版学位论文和格式机器人检测合格单,提交导师审核。导师应于2023年6月1日之前完成申请人学位论文的内容、格式、意识形态、授权公开等的审核。
若因学位申请书和学位论文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审核而影响毕业(获得学位)的,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4.研究生院于6月2-3日在系统中随机抽取拟授予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比电子检测,未通过者按照《集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电子检测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施行。
5.学校学位评定会预计于6月8-9日召开。
六、归档工作
1.起止时间:第16-18周(2023年6月3日-18日)
2.申请人分别提交学校档案馆要求的档案材料和学院规定的留存材料。除此之外,博士学位申请人须提交1份纸质版博士学位论文至研究生院。
3.根据研究生[2018]24号文件规定,各学院将研究生学籍档案交学院学生档案室和学校档案馆存档。存档清单见研究生院下载中心-其他下载-研究生档案整理、移交相关清单。
毕业(学位)申请与学位授予工作时间紧、环节多,为了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学院务必将相关工作传达到每位导师和申请人,严格按照流程的时间节点有序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申请登记、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学位授予审核和归档等,保证学位授予质量。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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